掌灯将至,外头忽响起一阵喧哗。
“积云,你去瞧瞧外头怎么了?”朝华正在内室给淮瑾搭配明日生辰礼要穿的衣裳。
积云应声而去,片刻后欢天喜地地进来道:“主子,你快去前院瞧瞧去,咱们殿下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三匹高头大马,现在府里所有人都去看这三匹马了!”
在大周朝,马匹可是上等的奢侈品。寻常人家出行或是拉货多用牛车或驴车,能养得起马的都属于官宦人家。可在皇子府,马匹却不是稀罕物。
朝华心下有些奇怪,问道:“府上也有马,并不足为奇,怎么大家都围着去看?”
她一面往外走,一面问积云。
“您不知道,”积云也有些兴奋,她不过是个比朝华大一岁的小娘子,遇到这种事情自然也是称奇的。“这三匹马和咱们养的马大有不同,不仅高,毛发顺滑,品相更是一绝,看着像是外头供来的马。”
正说着,淮瑾从前头过来了。他手执马鞭,面上覆了一层薄汗,却不见狼狈,只觉英武。一见朝华过来心中顿时软了下来,上前牵过她的手道:“我给你准备了惊喜,咱们快到前面看看去。”
莫非就是那三匹马?
朝华压着心中的好奇,任由淮瑾牵着她往前走去。积云很快退到后头去,到了前院果见府中众人都围在假山前面,伸长脖子看影壁后头拴着的马,议论声如鼎沸。
“这三匹马是我让载疏从西域买来的,明日是五弟的生辰礼,送两匹马给他最好不过了。”淮瑾颇有些得意,这两匹马做生辰礼确实是别具一格的好。
朝华心下了然,知道剩下的那一匹就是给她的,但还是配合着问道:“那还剩一匹?”
“自然是给你的礼物。我听慈姑说你近日跟着她学管家大有长进,所以我想给你准备个礼物好叫你高兴,你不会骑马没关系,等皇陵建好我就教你骑马去!叫你也尝尝打马狩猎的快感。”
朝华侧头看淮瑾,见他身着绣祥云纹样的银月白锦袍圆领衫,腰间挂着羊脂玉佩,青白玉冠束发,眉眼生动,眸若流光,正一眨不眨地看着朝华,像是在等她表扬。
在外头那么沉稳儒雅的一个人,到了朝华这里就是如春日青柳般意气的少年。他觉得好的,就想一股脑地全给朝华捧去。
她是女子,虽飒爽些但对骑马这样的事情还是有些发怵,却不忍拂了他的好意,作出喜色来:“呀,我还从没有收到过这样特别的礼物呢!”
淮瑾整个人都如春风拂过柳枝般活泛了起来,开始连珠炮般地给朝华介绍起来:“这两匹三花马是从西域高价买来的,预备明日送进宫给五弟做生辰礼。为着避嫌,给你的是一匹小红马,虽不比三花马威猛,价格也低些,但却胜在温顺,给你当坐骑最合适不过了,你可欢喜?”
朝华的心如春水般掀起了伏波。面前这个满心满眼里都装着她的少年,即使知道他终要娶别人为妻,自己也只是短暂地拥有了他,却还是高兴地一塌糊涂。眼前的视线有些模糊起来,她绽出一个从心的笑容:“喜欢,我很喜欢。”
这身不由己的两个人,心里都知道彼此要做正确的事,不能全凭自己心意,却仍如飞蛾扑火般抓住了彼此心底的爱意。在这压倒人的皇权底下,偷偷地做着“喜欢”这样纯粹的事情。
怕淮瑾没听清楚,朝华又重复了一遍“喜欢,我很喜欢。”二人便相携而去。载义派了两个护卫彻夜地守着这两匹三花马,张松着善喜牵着小红马到侧院马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