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是个好天气,暖阳铺洒下来,冬日里的寒气也被驱散了一些,比往日暖和了不少,街上的行人较比前两日多,惹恼了许多。

    扬州的冬日,也充满诗情画意,经济发展好,处处繁华,但比起纸醉金迷的京城,多了几分江南的婉约风情,是建筑与地理位置形成的,水上交通纵横交错。

    秦绾妍身穿桃红色袄子,头戴累丝桃形银步摇,与身穿一袭月白色貂裘的温彦宸走在人群中,显得极为出众,郎才女貌,有不少人侧目而视,扬州美人多,但长得如此标致的还真是少见。

    秦绾妍忽然道:“夫君,扬州山好水好,倒适合养老。”

    闻言,温彦宸转眼看她,问:“绾绾喜欢扬州?等我日后致仕,我们倒是可以在扬州安享晚年。”

    “我是挺喜欢扬州的,扬州的山水养人,但却不想只呆在扬州。”

    秦绾妍说着,抬眼看他,嘴角缓缓上翘,明眸中染上期盼之色,继续说:“我想去其他地方走走,除了看话本,我还喜欢看游记,也想去游记中的地方走走。比如那个叫弗朗基的国家,听说那里的人都是金发碧眼的,我想看看金色头发,碧蓝色眼睛的人长什么样的。”

    温彦宸听了,有些意外,小妻子闲不住想去玩是正常的,来扬州后也是经常出门的,只是没想到她竟有此志向,想漂洋过海去看不同种族的人。

    秦绾妍疑问道:“夫君,你说都是人类,怎么就有人长了金色的头发和碧蓝色的眼睛呢?若是在陈国,金发碧眼的人会被当成妖怪烧死的。”

    温彦宸若有所思,回道:“大概跟生存的环境有关,在草原上生活的人,也比中原人高大健硕,因为他们吃的不是以米饭为主,是吃肉为主。”他顿了顿,看着秦绾妍,承诺道,“绾绾,等我致仕后,我们就去游玩,到时候你想去哪就去哪。”

    秦绾妍听罢,喜笑颜开,道:“那你可不能七老八十再致仕,不然到时候你一把老骨头,舟车劳顿的,省得路上颠簸一点你都骨头散架,那多遭罪啊。”

    闻言,温彦宸脸色有些微妙,自己七老八十,她也老了,怎么就自己骨头散架了?不是大家都骨头散架吗?

    片刻后,他才回道:“绾绾放心,你夫君不是劳碌命,为夫早已想过,知天命就致仕,前半生为国,下半生就得为自己了。”

    秦绾妍微愣,五十知天命,他五十岁,自己也四十一岁了,那时候孩子也大了,如果孩子争气的话,都已经成家了,那时候他们也自由。

    没听见她回话,温彦宸又道:“绾绾,是不是觉得太晚了?”

    秦绾妍轻轻摇头,含笑回应:“还有二十五年呢,但是我等得起,若是早几年,孩子也没成家立业,我们怎好就这样抛下他们去潇洒?”

    温彦宸神色一顿,心中腹诽道:真是养儿一百岁,长忧九十九。

    “快,快抓住她!”

    忽而,前方传来一道急促的叫喊声,紧接着,一个身穿单薄粗布面料棉袄的少女映入眼帘,正拼命奔跑,欲要甩掉身后追着的几个仆人打扮的男人。

    秦绾妍见了,打量了眼这少女,年约十五六岁的样子,身形单薄,脸冻得通红,但看五官仍能看出姿色不错,只是营养不良肤色蜡黄,头发干枯,好生养养就是个水灵的姑娘了,身上的棉袄已经补了好几个补丁。

    这姑娘一瞧就是穷苦人家的女儿,被几个仆人追着跑,莫不是因为家里穷得揭不开锅,被父母卖给大户人家做丫鬟?但瞧着五官不错,或者是卖给人家做妾也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