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城是熙朝最北边的小县城,再往北就是漠北草原,作为匈奴和北地郡的交界,这里是个三不管地带,是北地最混乱、暴力、罪恶的地方,烧杀抢掠坑蒙拐骗偷在这里是最寻常、最不值得大惊小怪的事情。

    与此相对应,这里也是最自由、冷漠、最好藏身的地方,肤色、人种、国籍、贫富、善恶……所有的一切在这里都不重要,除了拳头。

    谁的拳头硬,谁就能在这里活下去。

    风雪山庄,浑城最大的赌场。

    赌钱、堵田地、堵家宅、赌女人,以及赌命。

    赌命的地方叫斗武场,设在地下,黑暗的空间以最原始的火把照明,热烈的红光倒映出赌徒们癫狂扭曲的面容,中间是一个巨大的铁笼,两个人被关在里面,像斗兽一样以命相搏,等待他们的下场只有两个——

    赢,或死。

    “金雕!干死他!给老子干死他!老子押了一千两!”

    过路凑热闹的商人问,“金雕是哪个?”

    满脸横肉的大汉头也不回道,“左边那个——现在到右手边了。”

    商人伸长脖子探看,顿时露出惊讶之色,那叫金雕的男人——看身量甚至可以说是一个少年,一身黑色短打,身量纤瘦,与他的庞大的对手站在一起,就像和大人打架的小孩儿。他还戴着一个银色的面具,露出的一点儿下巴与他的手一样细嫩白皙,那是他从未见过的细嫩白皙,哪怕是都城的贵族少爷,以及明月楼的花魁都比不上。

    更奇怪的是他身后还背着一个背篓,用乌布覆盖着,时不时还能从里面听到奇怪的声响,好像是婴儿咿咿呀呀的叫声。

    “这样一个人,能打赢吗?”

    他旁边的另一个人道,“一看你就是外地来的,这可是金雕,进笼三个月未尝败绩。”

    商人吧咂嘴,“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他继续看了一会儿,果然,对面那人看着手长脚长,却一直近不得金雕的身,魁梧的块头成了累赘,招与招衔接的时候总是慢半拍,短短的片刻中,腿、胸、脸、腰好几处都被金雕击中。

    商人终于忍不住跑出去下了几注,押的当然是金雕,也许是他未有败绩的原因,赔率很低,商人于是更放心了,把原本打算的五十两提高到一百两,他们从中原到行商至此西北蛮荒,每一分钱都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挣来的,可不能胡乱搞没了。

    商人小步跑回去,打斗正到高潮,对面那人出拳,金雕后跃闪开,同时侧身,右腿向前,右肘曲起斜出,正中对手胸口。那人连退几步,笼外喝彩与嘘声并起。

    “看来刀大龙也要输了,还说什么浑城第一人,连只弱鸡都打不过,以后叫刀大虫吧!”

    “刀大虫!”

    “刀大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