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法院!1995年7月的欧洲联盟法院!

    欧洲法院是欧洲联盟的下属机关,他的主要职能,便是在欧盟范围内,对共同制定的法令进行合法性审查。

    这个与庄明歌八杆子打不着的司法机构,如果说还能和他产生什么交集的话,那就只有一件他牵肠挂肚了两年多的事情。

    这件事,与所有欧洲足球俱乐部的命运都息息相关,能够将欧洲俱乐部全都卷入其中的这件大事的起诉人,只是一位普通的比利时球员,他的名字叫让·马克·博斯曼。

    从一名旁观者的角度来看,博斯曼一开始只不过是将拒绝自己转投别家俱乐部的标准列日队已“违反欧盟相关法律”的名义告上了比利时地方法院,并取得了胜诉。

    本来事情就可以到此为止了,但谁能想到比利时足协和欧足联两个笨蛋居然蹦出来撺掇标准列日俱乐部继续上诉……

    这下子事情可就闹大了,案件一下子从一个地方性的小案变成了一颗足以撼动欧盟法律的案子。比利时地方法院的法官也感觉到手里拿着的是一块烫手山芋,索性以“超越管辖权”为由,将这一棘手的案件扔给了最高一级的欧洲法院……

    这就是博斯曼案件的大致经过,可是,按照历史的发展,在庄明歌的记忆中,博斯曼法案的最终宣判的时间是在1995年的12月,按照各国足协规定的转会期来算,要到96年的1月份才算真正的实行。

    可是现在呢,法案的出现竟然提前到了七月份,“博斯曼时代”提前来临了!这里面究竟出现了怎样的变化,才会使博斯曼时代的来临提前了半年之多?

    怎么会这样?!欧足联那些尸位素餐的法律和人权专家们,在一位比利时球员面前,也太不堪一击了吧!

    难道是那些英格兰财团在幕后动了什么手脚?

    庄明歌觉得自己的这个猜测相当靠谱,毕竟在欧盟中,有足够话语权的国家只有三个:德国、法国还有英国,英格兰人躲在幕后稍稍推动一下案件的判决进程也不是不可能的,毕竟欧足联关于外援名额的规定确实是违背了欧盟内部的法律……

    博斯曼法案出现之后,欧盟各成员国的足协纷纷出台了新的转会规定,这其中就以英足总的规定最为宽松:英格兰人近乎没有做出任何限制,唯一的一个需要劳工证的条件还是英国法律规定的……

    而英超球会也充分利用了博斯曼法案的效力,用从天空电视台那里获得的巨额电视转播费在世界各地大肆引援,从一开始的约克、索尔斯克亚的边远地区的外援,到之后的范尼、斯塔姆的加盟,再到后来直接从其他三大联赛挖对方的核心球员……英格兰人就是这样一步一步的恢复了自己联赛的元气,重新跃居欧洲之巅。

    或许有人说西甲联赛也不错,但是实际上西甲的强势只是依靠着皇家马德里和巴塞罗那两支“西超”球队的发挥,联赛中的其他球队或许能与他们争锋几年,但到后来全是打酱油的角色……

    “卡琳,你马上去通知飞行员和机场方面,我们要尽快回到意大利了。”拿定主意的庄明歌对着卡琳吩咐道。

    “好的,东尼。”

    和巴蒂说了一声抱歉,说明自己是因为俱乐部那边发生了重大事件不得不提前回去,战神虽然对于老板不能继续在这里看自己的比赛感到遗憾,但是在听过庄明歌的解释之后,自然不会因为庄明歌的提前离开而产生什么意见。

    没有一个人比他这个穿越者更清楚,博斯曼法案通过之后,到欧洲球队做出对应的措施之前的这段时间,是多么的珍贵!

    毕竟现在除了庄明歌旗下的佛罗伦萨在他的要求下将续约球员的时间调整到了球员合同期结束之前,欧洲大多数俱乐部在续约球员的时间上还是选择在了七八月份。因为在博斯曼法案出现之前,球员即使合同到期也不能够自由转会到其他球队,所有权仍归原俱乐部所有。别的球队想要引进合同到期的球员,同样要向球员现在的俱乐部支付一笔让对方满意的转会费。

    而这种规定也成为了球员所在球队变相压低球员工资的好方法:反正就算你合同到期也哪儿都去不了,只要我们不想卖掉你而你还想有球踢,你就得在新赛季结束球员注册之前跟我们签一份新合同,而这种合同的薪水,往往要比球员实际的价值低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