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妈,我有主意的。”

    李芬芸还是喜欢施向超,她想和姐姐说的一样把握住,但如果像是妈妈说的,施向超确实对自己没意思,她也有找别人的想法,还不如和上辈子一样不结婚,反正现在已经没遗憾了。

    如果初中时候的朦胧好感也算是喜欢,那上辈子和这辈子加起来,她已经喜欢施向超差不多二十年了,不管是温柔善良的少年还是落魄可怜的青年,她都喜欢。

    真正开始明白喜欢他,应该是从栗子树开始的吧,施向超并不是北山村和北水村人,是钱家村人,所以之前她在回家路上遇见他就很意外,她看见他往比较偏的林子里走,多嘴叫他别往里边走,不安全的,说完又后悔,怕人家觉得她多管闲事。

    施向超没觉得她多管闲事,告诉她里面有栗子树,还是小时候跟外公路过这里,外公告诉他的。

    施向超外公是北山村人,外公在他小学时候去世了,外婆去世得更加早,不过她妈妈还是会偶尔带他去北山村看亲戚,他是妈妈和亲戚说话的时候,特意过来捡栗子的。

    他还告诉她说栗子有很多,等他下次再过来,不知道什么时候,让她和她爸妈说一声,把栗子捡回来,只是小心刺,这里面是没野兽的,不用怕动物。

    施向超叫她来捡,肯定会告诉她怎么走,李芬芸自然跟着他走了,他还让她抓着他的手,告诉她哪里可以走,哪里有坑。

    记得那时候姐姐都还没结婚,看到栗子还问哪来的,姐姐后来结婚了,叫她拿红鸡蛋分给学校里面的小姐妹。

    她哪来的小姐妹,镇上能读到初中的就很少,更不用说女孩子了,班里女孩五个手指头可以数得过来,她没有一个关系好的,红鸡蛋送给施向超了。

    他很聪明的,不像她,必须要很努力学习才可以跟上,非上课时间她也学习,休息日她都会去学校学习,施向超有空时间则是在家里帮爸妈干活。

    他只在正常上课时间学习,完成作业,这样就能考第一,她羡慕他,她要想追上他,只能付出更多努力。

    关于他的事,一桩桩一件件,李芬芸总是很清晰的。

    王大芹本来就是个没主意的妈妈,多数时候听女儿的话,至于李芬芳,觉得自己只是个嫁出去的姐姐,妹妹的事不能管太宽了,所以很默契的,都决定由她自己作主。

    ...

    “我们露露真厉害。”看见女儿朝自己走过来,李芬芳夸了一句。

    母女两个本来就只有三四步距离,但是女儿学走路又进步了,作为妈妈的李芬芳肯定会夸一句。

    时间已经到了1986年,露露过了一岁,已经会走几步路,会喊爸爸妈妈了。

    “惊心动魄”走到妈妈身边,露露就抱住了妈妈的腿,累坏小娃娃了。

    “芬芳,县城运输队的活我今天领完工资就结束了,之后的事情到省城定居再说。”张平江刚好回到家里,弯身摸了摸露露的小脑袋,告诉媳妇这个消息。

    过年时候张平江就已经和李芬芳说过这事,李芬芳没反对他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