淦!白樱觉得自己简直快要被达舒尔气到爆粗口,这个男人还真是,三句不离直接杀死她的中心思想。

    但他的这段话,也让白樱对眼前的状况有了三四分了解。

    埃及被分为上下的时期只有早王朝时期,而她所在的地方应该是古埃及的提尼斯城。

    但早王朝时期想要通过对外征战一统埃及的上埃及王虽然不多,但难在记载太少,白樱当然想不到,站在她面前的,就是她论文里的那位。

    美尼斯声线清冷,薄唇微启,不像达舒尔那般雄厚,却威严不可抗拒,“给她松绑。”

    达舒尔的表情很是勉强,但他拔出匕首的动作并没有迟疑,还是给白樱松了绑。

    达舒尔在松绑时,冰冷的匕首不小心碰到了白樱的手腕,却让她背后渗出了一层冷汗。

    在这个时空里,这匕首也许不仅可以不小心碰到她的手腕,还有可能不小心碰到自己的脖子。

    白樱平复了一下心情,好在,至少先搞清楚了自己在哪,还不算特别糟糕,“好吧,如果你非要说我是下埃及王派来的细作,那我再怎么辩驳,也没什么用,但如果我说,我有办法,让你们赢得这场战争呢?”

    为了写那篇关于《第一王朝的建立及其历史意义》的论文,美尼斯那场对下埃及持续了三天三夜的征战,白樱研读了很多遍。

    埃及分裂了多年,所以并没有什么特定的历史条件,最后的统一,也完全是依靠美尼斯优秀的军事天赋,才赢得了那场战争。

    白樱可是生活在和平年代的大好青年,当然没有接触过什么军事,但眼下,她必须拿出和自己的性命等同的价值,才足以说服眼前的这个人。

    虽然以自己的所学,纸上谈兵是有点勉强,但伦敦大学的学生,再怎么着也能比别人稍微强点。

    其实白樱心里还抱有一丝侥幸,眼前这个男人好歹也是上埃及的王,总不会全全依赖一个女孩子吧,她这不过是缓兵之计,实在不成,找到回家的办法再跑路也行。

    再说了,只是打一场仗而已,又不是让自己统一埃及,万一成了呢。

    但事实证明,人还真不能盲目乐观。

    美尼斯重新打量了一下眼前的少女,她身上的衣服虽是丝质,但不是埃及本土所产,样式也很奇怪,他眼底闪过一丝玩味,“当真?”

    这个回应让白樱眼睛一亮,“当真!”

    “达舒尔,把她先交给礼斯特,我们三日后就启程。”简单的交代过后,他甚至都没问白樱的名字,就径直离开了。

    “哼,就暂且让你活着好了,我倒要看看,你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要如何打仗!”达舒尔对白樱的缓兵之计嗤之以鼻,她若是赢不了,就是欺君之罪,到时看她还有什么好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