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又是什么东西——”她忿忿地想,自己和这个地宫肯定命中犯冲,每次想要展现一下能力,就会碰一鼻子灰。

    她哼唧着抬起头,就看到两个巨大黝黑的眼眶瞪着自己。那是一个黑褐色的骷髅头,离她只有十厘米,鼻子、眼睛、耳朵早已烂光了,全都是孔洞。

    苏慕匆匆赶来,看见未书语像乌龟一样趴在一具骸骨上,这具骸骨在之前就已经四分五裂,只不过未书语直接把人家的肋骨压成了齑粉。

    苏慕指了指那倒霉的骸骨:“你先下来吧,这个人的死法太过惨烈,骨头有中毒的迹象,还是离远一点比较好。”

    未书语站起身,忽然瞥见这人的右手握着一个匣子,死都不愿意放手,一定是贵重的宝贝。她花了很大力气才把匣子拿下来,这人全身的骨头都腐烂脆化了,唯有这只手还很坚硬。

    “苏慕,你快过来看,那个黑影把我们引到这里来,会不会就是为了这只匣子?”

    但很快,未书语发现匣子没有复杂的锁,只有一个扣子,很容易打开。她的心凉了半截,若是珍宝,那肯定是层层加锁。这么容易打开,里面的东西八成没多大的价值。

    苏慕想让她小心一点,但她已经翻开了匣盖。

    匣子里铺着黄缎,左上角躺着一枚玄铁打造的小牌,长五厘米,宽三厘米,雕刻着一个楷体“金”字。右上角是一小盒墨水,正中是一本棕皮笔记本。最底下横着一支黑色钢笔,笔身上是金漆的松鹤图案,做工很精美。

    看来匣子的主人非常讲究,跑到地宫里还随身带着钢笔墨水。

    未书语一看有笔记本,立刻燃起了希望。要知道人类社会信息的第一载体是语言,第二载体就是文字。文字所包含的信息量,比单独一件器物要多得多。

    因为笔记本有些年头了,纸张非常脆弱。她小心翼翼地取出来,翻开,只见扉页上用隽秀的行楷竖写四个大字:“罔极笔记。”

    这个名字非常耳熟,她喃喃念着:“罔极,罔极——吴罔极?难道她就是吴罔极,啊,罪过罪过!”

    未书语说着,对着骸骨虔诚地拜了拜。苏慕疑惑道:“吴罔极是谁?”

    “上世纪著名的古生物学家和探险家,是个特立独行的天才,喜欢独自去世界上最偏僻、最奇绝的地方探险。但是她最后一次出现,却是加入了科学家彭加木的科考队,然后和彭加木一样,在罗布泊失踪了。没想到会在这里出现。”

    笔记本里还夹着什么东西,未书语翻到那一页,发现是一张泛黄的照片。照片上是一个年轻清秀的女人,三十岁不到的样子,穿着短袖、短裤和球鞋,戴着棒球帽,笑容灿烂。这在上个世纪是非常前卫的打扮。

    未书语叹息道:“她失踪的时候才二十八岁,年纪轻轻就已经是古生物学领域的专家了,真是可惜。”

    苏慕走过去仔细查看了一下骸骨,说道:“不对,这是个男人,不是吴罔极。”

    “啊?”未书语探过去一看,果然,这人的盆骨是狭小的心形,女人的盆骨应该是椭圆形。她一拍脑门道,“哎呀,我一激动,居然忘了鉴定性别,犯了考古学的大忌。”

    苏慕道:“这个匣子应该是吴罔极随身携带的,会出现在这种地方,要么是她自己带进来的,要么是被人抢了。即便这人不是吴罔极,她的处境也不会太好。”

    “先看一看笔记本上写了什么吧,也许能解开她失踪之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