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世,陈苍的一个朋友就是养马的,更有外国进口的纯种马。

    当他工作累了,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来的时候,就会去朋友那里骑骑马,放松身心。

    还别说,一阵猛烈的颠簸之后,压力顿减,整个人都舒爽了。

    而且,这一世,原主也是会骑马的。

    方烈听后,微微点头,“会骑马便好,那省得花时间去学习。”

    稍微停顿一下,他继续道:“但是,单会骑马是不够的。作为戍边的战士,骑马只是基本功,最重要的还是马上功夫,要能在马上作战。”

    凉城属于边境城池,面对的敌人主要是能骑善射的荒匪,更往北,还有游牧民族。

    他们的马上功夫了得,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拥有很高的机动性。

    所以,要和他们对抗,就必须拥有过硬的骑射之术。

    你可能没资格成为一名合格的骑兵,但学习基本的骑射之术是必要的。

    陈苍询问道:“什长,凉城应该拥有专门的骑兵营吧?”

    “自然有。”方烈道,“没有专门的骑兵营,如何与能骑善射的荒匪对抗?”

    然后,他又道:“但是,战马有限,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成为骑兵的。”

    一人一马为一骑,作为骑兵,首先要有一匹能跑的战马。

    而且,骑兵的装备比一般战士的要好。

    有一种说话,在这边境之地,战马比人命还珍贵。

    陈苍听后,心中了然。

    这个时代拥有一匹战马,就和前世拥有一辆超跑差不多。

    前一世,多少人的梦想是开最酷的跑车,泡最靓的妞。

    在这里,多少的梦想是骑最烈的马,睡最美的人。

    可是,又有多少人望马兴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