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次浩劫降临,杀死人间人类的数量,不得超过人间总人口的三成。

    妇孺不杀,降者不杀,未满十四岁的少年孩童不杀,不得奸淫妇人,不得毁坏房舍,不得焚烧庄禾。

    这三不杀,三不得,是当初浩劫盟约中明确记录的。

    可是,反观历次浩劫,天界大军所过之处,鸡犬不留,城池村落被夷为平地,妇人孩童孕妇,皆被斩与乱刀之下。更有无数人间女子,被天界士兵奸淫后残忍杀死。

    女娲娘娘想给人间找一个外部的压力,促使人间文明不断的向前发展,我不否认娘娘的出发点是好的。

    可是,女娲娘娘离开人间之后的浩劫就完全变质了。

    由于人间的时间线,与天界并不一样,存在着很大的时间差。

    不论天界如何发展,都不可能追得上人间。

    所以,那位居住在九重天的上苍之主,便假借浩劫之名,行屠戮之事。

    你们用高达三丈,重达两千斤的巨人战士,来对付人间六尺高的人类。

    你们用可以在十数里外远程发射火球的天火兽,来毁灭人间的城池。

    你们用没有痛觉的亡灵战士,来与人间的战士交战。

    浩劫已经不再是去莠存良,而是变成了抑制人间文明发展的单方面杀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