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辰时,大理寺

    正堂,人员全部到齐,并纷纷入座。

    主审,大理寺卿裴靖

    陪审,御史台中丞、众官员

    听审,楚辰、楚霄、楚雲。

    被告,刑部尚书陈明诚。

    十六名捕快分两排站立。

    夏皇要求公开审理,以正视听。

    大堂外的大院,汇集了近百名百姓。

    大理寺卿裴靖见人员全部到齐,对楚辰行礼,询问道:“太子殿下,可否开始。”

    楚辰点头,裴靖敲了下惊堂木,喊道:“升堂!”

    “威武——”

    两边捕快喊起了雄厚的堂威,同时用堂棍敲击地面,发出阵阵有节奏的响声。

    声音骤停,裴靖喊道:“宣原告上堂!”

    吴倩倩带着严不屈进入大堂。

    “碰!”的一声,裴靖敲了下惊堂木,问道:“原告,报上姓名,籍贯,状告何人,有何冤情?”

    吴倩倩下跪,回禀:“民女吴倩倩,帝都人氏,状告刑部枉法,草菅人命。一年前,林诗音灭门焚尸一案,刑部判家兄吴亦杀人、J淫、焚尸罪名,当众腰斩示众。”

    “此案有冤!望诸位大人替民女做主,还家兄吴亦清白。”

    说完,吴倩倩重重地磕了一个头。

    裴靖将视线转向刑部尚书陈明诚,问道:“陈大人,当时这案有你主审,对吧?”

    陈明诚起身,回道:“是有本官审理的此案,当时人证、物证俱全,犯人当堂认罪画押,此案并无不妥,更谈不上冤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