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现实给了李仁义大大的一巴掌。

    小孩子手腕力道不够,写出来的字本来就歪歪扭扭,更何况还是第一次使用毛笔的李仁义。

    能认出来,但确实不太好看。

    李仁义自己都能看得出来,跟师父的字差别很大。

    “不要着急,你第一次写毛笔字,自然是这个样子的,以后你每天练习一个字,这个字练的差不多了,你的毛笔字也就好看点了。”

    说着,李少才接过毛笔,在自己的石板上写下一个“永”字,这绝对是每个练书法的小孩都写过无数次的一个字。

    “永,这个字包含了所有的笔画,只要这个字练好,写其他字就容易多了。”

    李仁义试着写了写。

    嗯,倒也是个“永”字,但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就是跟师父写的大不一样,但具体是哪儿不一样,李仁义也说不出来。

    习字不是一日之功,李少才只是提了一句,也就没有多说,倒是确认兔毛真的可以做毛笔,就对着李仁义说道,“以后兔子掉的毛,你把那些顺滑的硬毛都收集起来,可以用来做笔,以后就不怕没有毛笔用了。”

    李仁义歪头看了半天自己手里的笔,“这是兔毛做的?”

    “嗯。”

    “师父放心!等我做成了好看的毛笔,就给师父送几支过来!”顿了顿,李仁义又补充道,“墨也有!都交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