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我喜欢捡宝贝,我捡的每一项宝贝都是有用处的。如果它们没用,我为什么要将他们捡回家呢?

    迄今为止,我最喜欢的宝贝是阿随。

    卖掉的珍珠换来了十几枚硬币,我偷偷溜出城主府,为阿随买礼物。在海边捡珍珠可真凶险,必须潜到水底,碰上变异的鱼怪,只有被吃掉的份。

    但我运气好,从未遇上过鱼怪。所以我有恃无恐,在被称为有去无回的海边来去自如。

    唯一一次遇到鱼怪,就是遇上小白那次。

    小白是个热情洋溢的人,他灿烂的笑容跟头顶那个太阳有的一拼。关于他的身世,我是半信半疑的。

    他自己说他们家世代捕鱼为业。

    末日来临,也寻不到别的出路,所以他仍然靠海为生,虽然现在海生物都变异,有的还长出腿上岸去吃人,但是他却一点也不怕。

    “你知道我为什么不怕吗?”我们面对面坐在舍卫城的茶馆里,他问我。我很容易地博取了他的信任,让他跟我进了舍卫城。

    “为什么?”我嘴里嚼着花生米,心不在焉地问。

    怎么才能让小白心甘情愿地代替我去做海神的新娘呢?我实在想不明白。

    “因为我不会死。”

    我想我此刻的表情一定很傻,人们在听到超出自己理解范畴的事情的时候,往往都是这副蠢相。“能别胡说八道了成吗?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呢?”

    “没骗你。”

    我费力理解他话里的含义,他说他不会死?他拥有不死之身?

    “你在说些什么?”我问。

    “我说我不会死。”

    “为什么不会?”我紧紧盯着他的眼睛,试图找出他撒谎或者吹牛的痕迹,然而他的眼睛很真诚,我徒劳无功。

    “就是不会,”他不以为意地耸耸肩,仿佛说了一个无关紧要的话题,不值得我为之惊讶。

    “好吧,”我不打算同他在这个话题上纠缠,相反,我感到高兴,我认为此刻就是提出我那个不合理要求的恰当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