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

    但是还没等开心两分钟呢,一条评论就又让莫君桐皱眉——

    “南华作者联合嘉月传媒发律师函了,说楼主是污蔑诽谤,让楼主马上删帖,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这瓜我有点吃不明白了。要是南华往事的作者我乐意真的抄袭,他们能这么硬气么?嘉月传媒不调查明白了,敢发联合律师函?圈内数一数二的公司,不能出这种乌龙吧?

    这里面会不会有什么隐情啊?”

    这楼往下,风气就开始有点不一样了。

    一个两个的,都开始说这调色盘牵强。

    说《英伦记忆》根本不火,《南华往事》能火肯定有别的独到之处。

    之后又有人把律师函整个转了过来。

    没一会儿,网友们的态度就从义愤填膺变成了吃瓜看戏等真相。

    岂有此理!

    莫君桐看到这儿已经气疯了。

    抄袭不算,还找水军污蔑我?!

    发律师函?谁不会呀!

    我身正不怕影子斜,走法律途径就走法律途径!

    “莫女士,您的情况我们了解了。我们所的这四位律师,都是专精版权纠纷的。您先看一下他们的资料,选好了之后,我帮您约时间和律师面谈。”

    莫君桐一向是个行动派。

    既然想好了要走法律途径,那就马上查好了律所上门委托。

    嘤嘤嘤,秦成律所的价格是真对的起它“京城版权界老大”的名号啊。

    莫君桐表面上还在淡定的看资料,但内心已经流下了贫穷的泪水。

    这也太贵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