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兰斯城不过十年不到,红胡子也就在港口区打出了名堂,有着响亮的名声,成为了一方势力之首,在他手下,有着小偷组织,有着骗子团伙,也有着卖淫集团……

    当初,随着红胡子来到兰斯城的小镇团体,已经有三分之二的人去面见了天主,当然,他们的魂灵更有可能是被魔鬼拉下了地狱。

    在现实世界作恶,若是得不到上帝原谅,死后没有办法打开天国之门,不会被天堂所接纳,如此,也就只能被魔鬼拉入地狱,接受永恒的折磨。

    圣堂的神父布道的时候经常这样说。

    不过,红胡子老大时常对此嗤之以鼻,英格纳姆虽然也有着附和,其实,心里面是发虚的,每当他附和红胡子的说法时,总会在心里暗暗划着十字,向着上帝祈祷。

    或许,这就是他能够担当老大,而自己只能在这里跑腿看门的缘故吧?

    对方胆大妄为到不惧怕天罚,不信任上帝,对圣堂嗤之以鼻,而自己却不能,也不敢,总是想着金盆洗手,有着一定的积蓄之后就回到出生的小镇,买上一间商铺,或者买上几亩农地,然后,每个礼拜日前往圣堂,聆听神父布道,好好向神父告解,希望能获得上帝原谅。

    说起来,他真的有些怀念那座小小的城镇,怀念山上的伐木场,怀念那满山的葡萄园。

    那个叫因斯的小镇距离兰斯城三百多公里,位于太阳山脉内,是一个小小的盆地,城镇依山而建,不管是从北方还是海上来的寒流都被高大的山峦所遮挡,所以,这里终年阳光高照,降雨量不大,故而,这里生长的葡萄极好,酿制出来的葡萄酒非常有名,像几个出名的酒庄酿制出来的葡萄酒甚至可以进入宫廷。

    赤霞珠,在遥远的东方,这葡萄酒甚至成为了法兰帝国的代称。

    与其说是怀念家乡,绕不如是怀念酒庄葡萄酒的味道。

    英格纳姆的双亲就在一个小酒庄内工作,如果,他像他的大哥那样忠厚老实的话,这会儿,多半也在那个酒庄工作了,小城镇的居民就是这样,有家业的继承家业,没有家业的,便会继承父母的工作,家业往往只有长子才能继承,而工作,却无须如此。

    说起来,出来已经十年了,英格纳姆却没有回过一次因斯。

    这些年,他只是通过邮政系统向家里寄过几次钱财,却没有留下具体的地址收取家里的回信,毕竟,他干的是见不得光的事情,害怕连累自己的父母。

    即便是在同伙那里,也只有少数人知道他的真名英格纳姆,大部分人都只会叫他的外号,短刃,这是因为他擅长短兵相接,白刃作战。

    一把短匕操控得出神入化。

    “啊!”

    又打了个哈欠,英格纳姆从沙发椅上站起身来。

    时间还早,他需要值夜到凌晨,要是就这样躺在沙发椅上,多半会睡过去,玩忽职守在红胡子的团体内并非小事,哪怕他是老人,也会受到极其严厉的惩罚。

    所以,他必须起来走走,这样方才能够去除睡意。

    平时,偷偷懒倒是无所谓,因为红胡子并非经常留在这小楼,他有着其他的生意,这小楼基地虽然重要,也不可能一直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