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上衣口袋上方或上面,人人都别着小名牌,就算一时间忘了,只需要看一眼就能对号。

    不过他这样安排也属好心与转圜,我便任他拉着手,重新认识次这些各自有些熟悉感的陌生人。

    我并不习惯身边围着一大帮子人。

    “我累了。”

    他们听懂潜台词,倒也不多纠结,道别后或结伴或独自顺着石子路离开。

    方栾做完坏事儿,居然还能有人跟他同行,勾肩搭背哥俩好的架势,完全看不出来前一会儿还处于大打出手的情况下。

    虽说我不是路痴,无需人带路也能自己寻回去。

    但方昊挂了个室友头衔,且没有离开的意思,我便随他去了——总归还得同住一屋檐下。

    更何况,不带上他,单独在路上遇见恭敬招呼行色之人,会有点儿尴尬。

    两个人一起被“热情”,尤其方昊是“常客”中最顶级的存在,那就不至于太尴尬了嘛——

    来时我就觉得这石子路太长,但那会儿身体没这么遭罪,方栾再折腾,不过也只他一人。

    且我从母茧池中得出了新鲜结论——就这,他应是都还没甩开膀子来胡闹。

    不然任我现在生理构造如何逆天,都得站着进去,躺着出来。

    方昊牵着我的手,带我慢慢走着,不知不觉间,其他人皆已走远。

    他似乎察觉到我的疲惫,沉声问道:“要我背一会儿吗?”

    这么贴心!

    啊,果然,我还是更喜欢年长稳重类型的。

    这不是没有道理的偏好,是因为他们大部分确实阅历丰富,懂得体贴啊!

    我点点头,问话时一直专注于注视我的方昊便错身蹲下。

    在我配合之下,他轻松将我背到背上。

    上面是暖融融的阳光,下面是温热宽阔的后背,我有些昏昏欲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