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睁眼,就是一片绿。

    杉树的浓绿,虎杖的青绿,路边小草的嫩绿。

    我这是哪儿?

    白晓歪了歪脑袋。

    无数的画面在他的脑海里一闪而过,道路上限速而行的汽车,钢铁与玻璃铸就的广袤“森林”,还有步履匆匆的人们,以及数不尽的美味……

    那才是真正的人间天堂!

    虽然也有不尽人意的地方,可绝对不会缺衣少食,街边很多餐厅都能为行人满足遮风避雨的需求,无论是富有还是贫穷。

    所以,对大城市很满足的他,是什么时候又是怎么来到老家的后山上的?

    白晓想不起来。

    虽然被称为蚁族、漂一族,但是白晓对大城市的生活很满意,完全没有回老家的打算。

    所以,换成其他人,嗅到空气中草木伴随着泥土的芬芳,也许会心旷神怡,可在白晓心中,却只剩下焦躁。

    我怎么会回到老家?

    我要怎么回去?

    白晓想留在大城市。

    他已经为之努力了二十七年,还不想放弃。

    似乎察觉到他的焦躁,一只圆球飘到了他面前悬停。圆球上带着一个一寸大小的摄像头。

    白晓伸出手,想触碰一下。

    “嘤嘤!”

    这不是他的手!是一只爪子!除了毛色全白之外,就跟他家的大金毛一样!

    太过震惊的结果就是,他一蹦三丈高!

    没错,真三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