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放回去了。”对方说道:“他是个小讨厌,又哭又叫,还尿了我一身。”

    蓝礼闻言了然,大概了解到这位是个什么性格了。

    和她原本的身份一样,就是一女土匪。

    对绑架勒索一类的事情非常熟络,对同伴的死亡没有表现出太多悲伤,对违背法律也显得毫不在意,手段无所顾忌,一切以达成目标为目的。

    不过她又不单单只是一个女土匪。

    听起来她还挺聪明,同时很有趣的是,正常的土匪强盗不会识字,而眼下这位却能读会写。

    这可不是什么寻常事,要知道,就算是贵族家庭出身,也有很多人大字不识的。

    领主阶级也基本上只需要能读会写就够了,其他的有学士在呢,根本用不到他们多费心思学习。

    而且这个世界的人们普遍不爱学习,反倒是乐于舞刀弄枪。

    “你从哪学会的读写?”蓝礼于是好奇地问。

    眼前这位看起来大约三十岁左右,身材高挑而又纤细,蹲在那里一头金发零散披散而开,显得有些随意,长相也称得上很漂亮了。

    “我父亲是一名雇佣骑士。”

    对方回答:“从小他就教我识字写字。”

    蓝礼闻言点了点头,也没多问,而是将腰上系着的一个小灰袋子扯下递给对方。

    “你要真想当我的家臣,那么自然会有固定薪资可拿,不过在这之前你还不是,所以这是给你的报酬。”

    他的金龙已经花光了,所以袋子里面装的自然不会是金币,但出自梅葛楼内,却也价值不菲。

    对方接过袋子打开后露出一抹喜悦神色来。

    蓝礼见此笑了笑,目光随之看向正扯着女人斗篷兜帽一角,有些紧张兮兮的男孩。

    男孩身着棕色束腰粗布衣与紧身长裤,长相秀气,一双碧绿的眼眸看起来亮闪闪的。

    他似乎七八岁大小,面庞整洁,没有之前见到时那种脏兮兮模样,也没有寻常平民孩子的邋遢,显然是来之前被一番梳洗过了。

    只是面对蓝礼的目光,他干净的脸蛋却刷的一下变得通红,脑袋也下意识低着,看起来有些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