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鹰(七)(1/3)
您的正文内容已出走,如需找回,请在晋江文学城订阅本文更多章节
懵逼了一瞬,不知为何安阳竟然很快接受了现实。不过再回忆起之前种种,却有种庄周梦蝶般的迷茫与荒谬——她记得自己在除夕宫宴上替皇兄挡了刀,也记得自己变成兔子和信鸽时的经历,再然后醒来的记忆也同样真实。那么究竟是她醒来是在做梦?还是如今经历的是梦境呢?
安阳一时有些迷茫,下意识想要转身看看周围,结果刚一动就撞到了另一副身躯。她吓了一跳,不明情况下忙又往反方向挪去,结果还是冲撞。
一场小小的骚乱自安阳开始,很快扰乱了整个族群。
好在并没有造成什么后果,随着一声响亮的马嘶,小小的族群又恢复了平静——没错,安阳这次变成了一匹马,而且是匹置身族群中的野马。
置身群体中,总是令人安心的,哪怕这个群体原本与自己并不是同类。
安阳很快接受了自己的新身份,低头看看自己,入目又是一身雪白的皮毛。而野马生得高大健壮,因着长期奔跑更是筋肉结实,这样的形容对于女子来说或许不算褒义,但放在一匹马身上,却绝对算得上是一匹漂亮的好马了。
长公主出身尊贵,吃的用的见到的,具是精挑细选后的好物。即便如今看不到自身全貌,但就凭所见也能判断出自己如今外表的出色。
再扭头看看身边的“同伴”,枣红的,棕黄的,花色的,各色的马匹汇集在这个小小的野马群中。唯有领头的黑马最是神骏,刚刚制止了马群的骚乱不止,这会儿见群马都已经醒来,便又兀自冲着它们嘶叫了一声,然后领头当先跑走了。
安阳又是半道接手的身体,自然听不懂头马那一声嘶鸣代表着什么。不过没关系,身边有这许多“同伴”,她便是听不懂,随大流总是没错的。
马群的反应也很迅速,见着头马跑走,便纷纷跟着扬蹄追去。
安阳见状自然也跟了上去。身娇体贵的长公主见着马儿奔驰,原本还有些担心自己跟不上,但好在这幅身体足够矫健,她适应着用四条腿小跑了几步后,倒是很快习惯了奔跑。而且越跑越快,草原清新的晨风迎面刮在脸上,不觉凛冽,反而有种无法形容的畅快。
“踏踏”的马蹄响彻草原,野马群奔跑的动静极大,“轰隆隆”好似连地面都跟着震颤起来。
安阳跟着马群跑了个尽兴,直到马群跑到一处水草丰茂的草原,头马这才停了下来。随后的马群也跟着陆陆续续停下,见附近没有危险,便纷纷甩着尾巴,悠闲的开始吃草。
马儿当然是吃草的,野马更是如此。
安阳见此一面觉得理所当然,一面又因自身的不同有些接受不能,可谓万分纠结。她迈开步子走了几步,身边的同伴都低头吃着草,并没有谁理会她。
此时尚是清晨,野马群显然是刚从沉睡中苏醒,正是四处觅食的时候。春日里万物复苏,草原上的青草郁郁葱葱生长起来,正是青嫩多汁的时候,野马想要觅食并不是什么难事。于是它们理所当然寻到了这里,开始填饱肚子,只有安阳犹豫着不肯低头。
明明昨夜还有御厨精心熬制的粥水果腹,今日怎么又沦落到吃草了呢?!
安阳想想都觉得郁卒,清晨醒来肚子也不是不饿,奈何几番犹豫都对脚下踩踏的青草下不了嘴。她左右看了看,试图寻些旁的果腹,可惜入目所及除了草还是草。
身在野外,饿着肚子不吃东西是不行的,因为这不是任性挑剔的问题,而是要不要命的问题——便是养在深宫的长公主也知道,野外多有猛兽横行。如草原上便不缺豺狼虎豹之流,而野马之类的食草动物正是这些猛兽的捕食对象。一旦它们饿着肚子遭遇这些猛兽,跑不快就只能丢掉小命。
安阳还不想死,便只好向现实妥协。
懵逼了一瞬,不知为何安阳竟然很快接受了现实。不过再回忆起之前种种,却有种庄周梦蝶般的迷茫与荒谬——她记得自己在除夕宫宴上替皇兄挡了刀,也记得自己变成兔子和信鸽时的经历,再然后醒来的记忆也同样真实。那么究竟是她醒来是在做梦?还是如今经历的是梦境呢?
安阳一时有些迷茫,下意识想要转身看看周围,结果刚一动就撞到了另一副身躯。她吓了一跳,不明情况下忙又往反方向挪去,结果还是冲撞。
一场小小的骚乱自安阳开始,很快扰乱了整个族群。
好在并没有造成什么后果,随着一声响亮的马嘶,小小的族群又恢复了平静——没错,安阳这次变成了一匹马,而且是匹置身族群中的野马。
置身群体中,总是令人安心的,哪怕这个群体原本与自己并不是同类。
安阳很快接受了自己的新身份,低头看看自己,入目又是一身雪白的皮毛。而野马生得高大健壮,因着长期奔跑更是筋肉结实,这样的形容对于女子来说或许不算褒义,但放在一匹马身上,却绝对算得上是一匹漂亮的好马了。
长公主出身尊贵,吃的用的见到的,具是精挑细选后的好物。即便如今看不到自身全貌,但就凭所见也能判断出自己如今外表的出色。
再扭头看看身边的“同伴”,枣红的,棕黄的,花色的,各色的马匹汇集在这个小小的野马群中。唯有领头的黑马最是神骏,刚刚制止了马群的骚乱不止,这会儿见群马都已经醒来,便又兀自冲着它们嘶叫了一声,然后领头当先跑走了。
安阳又是半道接手的身体,自然听不懂头马那一声嘶鸣代表着什么。不过没关系,身边有这许多“同伴”,她便是听不懂,随大流总是没错的。
马群的反应也很迅速,见着头马跑走,便纷纷跟着扬蹄追去。
安阳见状自然也跟了上去。身娇体贵的长公主见着马儿奔驰,原本还有些担心自己跟不上,但好在这幅身体足够矫健,她适应着用四条腿小跑了几步后,倒是很快习惯了奔跑。而且越跑越快,草原清新的晨风迎面刮在脸上,不觉凛冽,反而有种无法形容的畅快。
“踏踏”的马蹄响彻草原,野马群奔跑的动静极大,“轰隆隆”好似连地面都跟着震颤起来。
安阳跟着马群跑了个尽兴,直到马群跑到一处水草丰茂的草原,头马这才停了下来。随后的马群也跟着陆陆续续停下,见附近没有危险,便纷纷甩着尾巴,悠闲的开始吃草。
马儿当然是吃草的,野马更是如此。
安阳见此一面觉得理所当然,一面又因自身的不同有些接受不能,可谓万分纠结。她迈开步子走了几步,身边的同伴都低头吃着草,并没有谁理会她。
此时尚是清晨,野马群显然是刚从沉睡中苏醒,正是四处觅食的时候。春日里万物复苏,草原上的青草郁郁葱葱生长起来,正是青嫩多汁的时候,野马想要觅食并不是什么难事。于是它们理所当然寻到了这里,开始填饱肚子,只有安阳犹豫着不肯低头。
明明昨夜还有御厨精心熬制的粥水果腹,今日怎么又沦落到吃草了呢?!
安阳想想都觉得郁卒,清晨醒来肚子也不是不饿,奈何几番犹豫都对脚下踩踏的青草下不了嘴。她左右看了看,试图寻些旁的果腹,可惜入目所及除了草还是草。
身在野外,饿着肚子不吃东西是不行的,因为这不是任性挑剔的问题,而是要不要命的问题——便是养在深宫的长公主也知道,野外多有猛兽横行。如草原上便不缺豺狼虎豹之流,而野马之类的食草动物正是这些猛兽的捕食对象。一旦它们饿着肚子遭遇这些猛兽,跑不快就只能丢掉小命。
安阳还不想死,便只好向现实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