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二月十三,沈溪聘请回来的女先生正式在驿馆后院开课。
沈溪把沈运和沈亦儿都送来读书,为了让谢韵儿不用担心男先生会有损沈亦儿的清誉,私底下他将先生是女子的事告诉了谢韵儿。
谢韵儿闻讯色变,可当她见到女先生所写文章后,却不得不由衷地感到佩服,她虽然写不出华美的文章,但最起码一片文章的好坏是能辨别得清楚,在她眼里,仅那篇四书文考个举人没问题。
至于沈溪的四格漫画作文题,则让她有点摸不着头脑。
沈运哭了几天鼻子,这会儿还没从“痛失老娘”的阴霾中走出来,就得背着书包,跟着姐姐到衙门后院上课,耷拉着脑袋好像个受气包一样,跟姐姐并排坐下,开蒙学的是《三字经》和《千字文》。
《三字经》和《千字文》是这个时代很多学塾开蒙的教材,但不算正式教材,毕竟学的不是科举的内容,但对于教授学生认字很有帮助,大部分人家的女学开蒙,多是采用这两本书。
沈运和沈亦儿在后院读书,沈溪则在前面的中堂埋首写武侠小说,二者看起来没什么冲突,可沈溪听到那郎朗读书声,忽然怀念起自己上学时那段无忧无虑的时光。
现在的沈溪是正三品大员,督抚一方,居然为了哄孩子不得不安坐堂上写武侠小说这种在儒者眼中“下三滥”的东西。但这是他经营权谋的一部分,除非想一辈子在外为官,不染指大明至高权柄。
沈溪目前正在写的是《笑傲江湖》,下笔如飞间,自己都忍不住沉浸在故事里,朱鸿进来奏禀:“大人,藩司那边派人来,说要厘定今年春耕税亩。”
“知道了。”沈溪放下笔,将写了三十多页的书稿放下,走出房门,穿过院子,到前堂去与布政使司的人商谈公事。
明朝施行“一条鞭法”之前,征收的苛捐杂税相对复杂,基本可分为田赋、差役和兵役三类。
所谓的税亩,即粮户需要按照自己耕种的土地数量来征缴田税;差役则是官府需要摊派的差事皂隶、民壮,诸如解户、狱卒、门子、斗级、巡栏、斋夫、膳夫等等,这些在一条鞭法施行前是不能以钱来代差役的,必须以人服役;兵役则是服兵役。
百姓缴税用的是粮食,地方衙门征收粮食之后,需要折换银子上缴国库,中间涉及到许多灰色的环节,诸如耗损和银子的折色,官员有了上下其手的机会。
一直到一条鞭法施行后,一定程度上实现“地丁合一”,按照税亩来征收赋税,而田赋、差役和兵役一律以银子来代替粮食,不用再向朝廷纳粮,而是以银子来代替丁税等等,这使得朝廷征税的流程大大简化,也让劳力可以离开自己的田地而进入城市做工,大力促进了工商业的发展。
一条鞭法其实很简单,其特征可以用十六字概括:合并编派,合并征收,用银缴纳,官收官征,更复杂一点便是“税赋合并,量地计丁,田赋征银,正杂统筹,税役银由地方官府直接征收”。
一条鞭法其实并没有改变税负的总额,也没有体现儒家财政理念中的“轻徭薄赋”思想,在定额税这一“洪武祖制”的制度规范下,仅仅改变了征收的方式,通过扩大税收负担面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各类纳税人负担,形成新的利益格局。
在一条鞭法施行前,地方上已经出现了许多以银代徭役的措施,诸如在粤省就同时在施行十段锦册法、纲银法和均平银法,可以说,到明朝中叶,无论是朝廷还是地方,都已经意识到了税收和徭役制度所存在的弊端,只是缺少朝廷统一的制度来改变现状,但地方上施行的一些新的制度,也为朝廷采纳。
……
……
……
二月十三,沈溪聘请回来的女先生正式在驿馆后院开课。
沈溪把沈运和沈亦儿都送来读书,为了让谢韵儿不用担心男先生会有损沈亦儿的清誉,私底下他将先生是女子的事告诉了谢韵儿。
谢韵儿闻讯色变,可当她见到女先生所写文章后,却不得不由衷地感到佩服,她虽然写不出华美的文章,但最起码一片文章的好坏是能辨别得清楚,在她眼里,仅那篇四书文考个举人没问题。
至于沈溪的四格漫画作文题,则让她有点摸不着头脑。
沈运哭了几天鼻子,这会儿还没从“痛失老娘”的阴霾中走出来,就得背着书包,跟着姐姐到衙门后院上课,耷拉着脑袋好像个受气包一样,跟姐姐并排坐下,开蒙学的是《三字经》和《千字文》。
《三字经》和《千字文》是这个时代很多学塾开蒙的教材,但不算正式教材,毕竟学的不是科举的内容,但对于教授学生认字很有帮助,大部分人家的女学开蒙,多是采用这两本书。
沈运和沈亦儿在后院读书,沈溪则在前面的中堂埋首写武侠小说,二者看起来没什么冲突,可沈溪听到那郎朗读书声,忽然怀念起自己上学时那段无忧无虑的时光。
现在的沈溪是正三品大员,督抚一方,居然为了哄孩子不得不安坐堂上写武侠小说这种在儒者眼中“下三滥”的东西。但这是他经营权谋的一部分,除非想一辈子在外为官,不染指大明至高权柄。
沈溪目前正在写的是《笑傲江湖》,下笔如飞间,自己都忍不住沉浸在故事里,朱鸿进来奏禀:“大人,藩司那边派人来,说要厘定今年春耕税亩。”
“知道了。”沈溪放下笔,将写了三十多页的书稿放下,走出房门,穿过院子,到前堂去与布政使司的人商谈公事。
明朝施行“一条鞭法”之前,征收的苛捐杂税相对复杂,基本可分为田赋、差役和兵役三类。
所谓的税亩,即粮户需要按照自己耕种的土地数量来征缴田税;差役则是官府需要摊派的差事皂隶、民壮,诸如解户、狱卒、门子、斗级、巡栏、斋夫、膳夫等等,这些在一条鞭法施行前是不能以钱来代差役的,必须以人服役;兵役则是服兵役。
百姓缴税用的是粮食,地方衙门征收粮食之后,需要折换银子上缴国库,中间涉及到许多灰色的环节,诸如耗损和银子的折色,官员有了上下其手的机会。
一直到一条鞭法施行后,一定程度上实现“地丁合一”,按照税亩来征收赋税,而田赋、差役和兵役一律以银子来代替粮食,不用再向朝廷纳粮,而是以银子来代替丁税等等,这使得朝廷征税的流程大大简化,也让劳力可以离开自己的田地而进入城市做工,大力促进了工商业的发展。
一条鞭法其实很简单,其特征可以用十六字概括:合并编派,合并征收,用银缴纳,官收官征,更复杂一点便是“税赋合并,量地计丁,田赋征银,正杂统筹,税役银由地方官府直接征收”。
一条鞭法其实并没有改变税负的总额,也没有体现儒家财政理念中的“轻徭薄赋”思想,在定额税这一“洪武祖制”的制度规范下,仅仅改变了征收的方式,通过扩大税收负担面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各类纳税人负担,形成新的利益格局。
在一条鞭法施行前,地方上已经出现了许多以银代徭役的措施,诸如在粤省就同时在施行十段锦册法、纲银法和均平银法,可以说,到明朝中叶,无论是朝廷还是地方,都已经意识到了税收和徭役制度所存在的弊端,只是缺少朝廷统一的制度来改变现状,但地方上施行的一些新的制度,也为朝廷采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