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他在跟随金兀战于富平的时候,冒着箭雨冲阵之时一不小心中了流矢,被射中一目。翻倒在地之后,从地上抓起一把泥土,把伤眼塞住。

    然后翻身上马,一鼓作气,攻进城中,兵不收刀,屠杀抢掠焚城而过,凶残得无法形容。

    他带领的也就是辽东汉儿军了,说白了,就是敢死队。

    在大多数普通百姓眼里,汉奸其实比蛮夷还要凶残,还要令人痛恨。

    面对外族之时,这种人畏首畏尾,闻风就逃。

    一旦降服外邦有了主子,立即如同恶狗,似乎打开了身体的某种属性,比起真正的外族还要猛上三分。

    从眼前阵势也能看出。

    这支辽东军如同鹰隼俯视绵羊一般紧紧盯着岳家军营地,每人眼里都带着嗜血光芒,早就把生死置之于度外。

    ……

    萧南一骑白马越来越近,身上血焰隐隐腾空,手中金枪斜指地面,枪锋空气微微扭曲着。

    空气中肃杀之意更浓,两边响起轰隆隆鼓声,数万人齐声呼喝。

    “来将通名,昨日可是你射了我一箭?”

    不知是不是被这气势影响,陆文龙罕有的少了一些骄狂之气。

    他双枪架在身前,马蹄踏花,轻跳着小跑起来迎上,身躯随着马背起伏,眼眸如针盯着萧南。

    显然是精神意志力全部凝聚,如临大敌。

    “我是杨再兴,记住了,如果有来生,不要认贼作父,杀戮汉人。”

    萧南可没有什么劝降的想法,说也没用。

    此时只有以杀止杀,才能震慑人心。

    陆文龙仰天哈哈大笑:“原来是那个狼奔鼠窜差点死在小商河的莽夫,你也算是有名有姓了,有资格死在我的手里。我会把你的头颅做成夜壶,以示敬重。”

    陆文龙胯下小跳腾跃着的黑马,脚下如起云烟,陡然加速化为一道黑光。

    双枪狂风四起,一缕缕一团团黑色丝线环绕着结成锥形,如利箭一般冲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