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墨接着道:“是这样没错!那个贼首把你砍成两截,肠子流了一地呢,可惨了!”
没有留意到花宜姝骤然滑落的手,安墨在床前握着手焦虑地走来走去,“我原先一直不敢详细说你的死状,就是担心吓坏你,但现在你都梦到了,说明事情越发严重了,听说有些人死前会有微妙的预感,所以我们这次行动一定要成功,才能避开这场死劫啊!否则下场一定不会好……”
安墨接下来说什么,花宜姝已经都听不清了,她整个人僵坐在床上一动不动,仿佛一瞬间被抽走了魂魄。
突然,叩叩叩的敲门声响起,把安墨吓了一跳,同时传来的,还有一个女子故作和气的声音,“红酥呀,都喊你好几回了,你要是再不来,人家赵大官人可找别人去了。”
红酥是大老板给花宜姝起的艺名,花宜姝则是她自己给自己取的名字,目前只有安墨知道。
门外女子的声音安墨认得,是楼里一个姿色出众的姑娘,名叫牡丹,经常跟红酥抢东西抢客人。
安墨目光征询地看向床上的美人,却见对方面色苍白,眼神怔忪,似乎还没从那个可怕的噩梦里回过神来。
直到门外女子声音不耐烦起来,花宜姝才咳嗽了几声,“我身体有些不适……”
牡丹立刻热情起来,“哎呀,身子不适,那可没办法了,只好由我代你去了,你就不必谢我了,好好休息养好身子才是正经。”
花宜姝:“那可太麻烦你了。”
牡丹:“不麻烦不麻烦。”
这两人隔着门一来一往,浑似一对好姐妹,彼此虚伪做作的声音听得安墨抖落一身鸡皮疙瘩。
待得牡丹的脚步声远去,安墨才有些焦急道:“你就这么任由她抢走你的客人?那赏钱可就都归她了。”
花宜姝仍恍恍惚惚的,她看着安墨那张稚嫩的脸,眼里忽然涌现出无限温柔来,握住她的手轻声道:“没事,我不缺这点赏钱,接客攒钱跑路的话都是糊弄你的。”
安墨:“啊?”
花宜姝忽然一个激灵彻底回神,脸不红色不变继续道:“你再同我说说那本书的故事吧,我都快忘光了……”
安墨不明所以,但这是大事,她还是仔仔细细讲了一遍。随着她的讲述,花宜姝渐渐发起抖来。
花宜姝是在半个月前捡到安墨的,当时安墨蹲在街边、已经饿到神志昏聩,连有几个不怀好意的地痞流氓接近都没有发现。刚巧花宜姝身边有几个健壮的男仆,就赶走那些流氓,将安墨带了回来,而后养在她自己的屋子里,亲自喂她喝粥吃药,帮她沐浴穿衣,感动得安墨泪水涟涟,把她当做天下第一的好心人,并将来历和盘托出。
安墨告诉花宜姝,说她是个长在红旗下的现代人,看完一本书后就穿进了书里,现在非常后悔看那本书。为什么认定是穿书呢?因为据安墨所说,历史上根本没有大盛朝,只有那本书里才有一个都城名为晋安的大盛朝。
彼时花宜姝一对美目里满含着同情和怜惜,还将她搂在怀里好好地安慰了一番,劝慰她往事已矣,一切向前,又把安墨感动得泪水涟涟,只恨不得把花宜姝当亲人。
然而实际上呢?花宜姝一离开安墨的视线就笑到锤墙根踹柱子,她觉得安墨得了失心疯,什么红旗现代人?穿书大盛朝的?三岁孩子都不会信!
没有留意到花宜姝骤然滑落的手,安墨在床前握着手焦虑地走来走去,“我原先一直不敢详细说你的死状,就是担心吓坏你,但现在你都梦到了,说明事情越发严重了,听说有些人死前会有微妙的预感,所以我们这次行动一定要成功,才能避开这场死劫啊!否则下场一定不会好……”
安墨接下来说什么,花宜姝已经都听不清了,她整个人僵坐在床上一动不动,仿佛一瞬间被抽走了魂魄。
突然,叩叩叩的敲门声响起,把安墨吓了一跳,同时传来的,还有一个女子故作和气的声音,“红酥呀,都喊你好几回了,你要是再不来,人家赵大官人可找别人去了。”
红酥是大老板给花宜姝起的艺名,花宜姝则是她自己给自己取的名字,目前只有安墨知道。
门外女子的声音安墨认得,是楼里一个姿色出众的姑娘,名叫牡丹,经常跟红酥抢东西抢客人。
安墨目光征询地看向床上的美人,却见对方面色苍白,眼神怔忪,似乎还没从那个可怕的噩梦里回过神来。
直到门外女子声音不耐烦起来,花宜姝才咳嗽了几声,“我身体有些不适……”
牡丹立刻热情起来,“哎呀,身子不适,那可没办法了,只好由我代你去了,你就不必谢我了,好好休息养好身子才是正经。”
花宜姝:“那可太麻烦你了。”
牡丹:“不麻烦不麻烦。”
这两人隔着门一来一往,浑似一对好姐妹,彼此虚伪做作的声音听得安墨抖落一身鸡皮疙瘩。
待得牡丹的脚步声远去,安墨才有些焦急道:“你就这么任由她抢走你的客人?那赏钱可就都归她了。”
花宜姝仍恍恍惚惚的,她看着安墨那张稚嫩的脸,眼里忽然涌现出无限温柔来,握住她的手轻声道:“没事,我不缺这点赏钱,接客攒钱跑路的话都是糊弄你的。”
安墨:“啊?”
花宜姝忽然一个激灵彻底回神,脸不红色不变继续道:“你再同我说说那本书的故事吧,我都快忘光了……”
安墨不明所以,但这是大事,她还是仔仔细细讲了一遍。随着她的讲述,花宜姝渐渐发起抖来。
花宜姝是在半个月前捡到安墨的,当时安墨蹲在街边、已经饿到神志昏聩,连有几个不怀好意的地痞流氓接近都没有发现。刚巧花宜姝身边有几个健壮的男仆,就赶走那些流氓,将安墨带了回来,而后养在她自己的屋子里,亲自喂她喝粥吃药,帮她沐浴穿衣,感动得安墨泪水涟涟,把她当做天下第一的好心人,并将来历和盘托出。
安墨告诉花宜姝,说她是个长在红旗下的现代人,看完一本书后就穿进了书里,现在非常后悔看那本书。为什么认定是穿书呢?因为据安墨所说,历史上根本没有大盛朝,只有那本书里才有一个都城名为晋安的大盛朝。
彼时花宜姝一对美目里满含着同情和怜惜,还将她搂在怀里好好地安慰了一番,劝慰她往事已矣,一切向前,又把安墨感动得泪水涟涟,只恨不得把花宜姝当亲人。
然而实际上呢?花宜姝一离开安墨的视线就笑到锤墙根踹柱子,她觉得安墨得了失心疯,什么红旗现代人?穿书大盛朝的?三岁孩子都不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