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荒草原是马贼的天堂,而邺城,则是马贼们的销金窟。

    这些马贼,常扮着商人模样,到邺城来喝酒寻欢。甚至不少邺城的势力,都暗中与马贼有勾结。

    邺城城外,十多位喝得醉醺醺的马贼,骑在战马之上,朝远方行去。

    “今天我叫的那妞,那叫一个水灵,真爽啊!”为首一位马脸汉子,嘴里叼着牙签,一幅心满意足的样子。

    “呵呵,龙哥如果喜欢,何不将那小妞带回去,颠鸾倒凤,岂不妙哉!“那马脸汉子身后,一位斗鸡眼的青年说道。

    “去!”马脸汉子没好气地道:“干咱们这行,整天在草原上奔波,有了女人,就有了牵挂,怕到时候,老子出刀都不利索了。再说,我岂能抛下兄弟们,独自享受,大家说对吧!”

    “是啊!咱们龙哥,可最讲义气了。与咱们兄弟,可真是有福同享啊!”另一人道。

    “哈哈……”所有的马贼,都齐声笑起来。

    这时候,一个极不合谐的声音传来:“大家既然如此义气,何不一起共赴黄泉?”

    “谁!”众人一惊,寻声望去。就看到不远处,站着一位少年。

    那少年大约十六七岁,面色白皙,身体略显单薄,倒像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

    书生拿着一柄长约半尺的小剑,在手里把玩着,似笑非笑地看着众人。

    “小子,你莫非的活腻了吧,竟然拦咱们哥几个的路,三德子,告诉他咱们是谁?”为首那马脸汉子道。

    “嘿嘿!”马脸汉子身后,那位斗鸡眼的马贼嘿嘿一笑,道:“小子,你听好了。咱们就是莽荒草原,令人闻风丧胆的无当十八骑,怎么样,吓到你了吗?”

    任灿嘴角一勾,这些人,脑袋怕不是秀逗了吧。

    “无当十八骑啊,我看你们马上就要变成无头十八骑了。”

    “什么?你小子敢侮辱咱们,兄弟们,给我将他剁碎,咱们回去做肉包子吃!”随着马脸汉子一声令下,其余众马贼取出武器,策动胯下的战马,就朝任灿冲去。

    马贼骑术精湛,来去如风,现在,更是威风十足。看样子,单是马蹄,就能将任灿踩成肉酱。

    这时候,任灿动了。

    手腕一翻,一道金芒从手中飞出。飞到半途,金芒又化着五道,朝众马贼直射而至。

    噗噗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