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深深去燕京参加话剧团面试的时候,罗思洁因为工作的原因,没有跟着。反倒是连歆,扔下自家的宝贝闺女,跟着蒋深深一块儿去了。

    说是要去燕京实地考察一下,可以的话,就在燕京再办一家吉他工作室。

    罗思洁则是在工作室泡了两天,好不容易挨到了周六,才回了家。

    她冲了个澡,也不困。拿起茶几上放着的戒指,又套进了左手中指上。

    那天,蒋深深接受了她半点浪漫都没有的求婚,不仅如此,还拿出来她定制的戒指,套住了自己。

    想到这儿,罗思洁就忍不住,连眼中都溢满了笑意。

    她以前不知道这个还要讲究那么多,只知道结婚之后戒指要戴在无名指上。那天,她就看着蒋深深红着眼睛,像个小兔子似的,拉着自己喋喋不休地说着,然后,就把她准备的戒指套在了自己的中指上。

    这叫,名花有主。

    脑海里忽然蹦出来这个词,罗思洁不由得笑了起来。

    她发现,最近自己笑得次数实在是太多了,随便想些什么就能笑起来,尤其是在蒋深深答应了自己的求婚之后。

    连工作室的小伙伴们都开始问她是不是遇见了什么喜事。

    直到看见她指间的戒指时,才会故作了然地调侃两句。她每次都只淡然地笑一下,却把要膨胀的欢喜憋在心里。但是今天,她要去说一下了。

    她约了今天,去监狱里看罗思明。

    上次去看他的时候,罗思洁让她下次带本书,他说,不能因为人进了监狱,就忘掉了以前学过的所有技能。罗思明以前是学计算机的,毕业之后被迫进了罗家的公司,干着和计算机完全不沾边的工作。

    罗思洁给他带了一本《自动机理论、语言和计算导论》,交给了会见室民警,她就坐在了会见室里,等着罗思明过来。

    这几年,每次她都是坐在这个会见室里,面前的这片大玻璃永远都这么透亮,映的那一边的罗思明都精神了很多。

    “这次来,是带了什么好消息吗?”罗思明坐在另一边,拿着听筒,他看见了罗思洁手指上套着的戒指,笑得一脸八卦。

    罗思洁挑了挑眉,看着罗思明现在的样子,心更是放下了许多。罗思明现在也有三十多岁了,现在看起来,却更像是个白白净净的少年。

    “嗯,过两天,等她有时间了,我们就去领证了。”

    她说着,摩挲了一下指间的戒指,嘴角又弯了起来。

    罗思明透着玻璃,看着这个一个人闯荡出属于她自己的一片天的妹妹,眼中闪过一丝愧疚。只不过,这抹愧疚被他很快地掩了过去,他露出一个和罗思洁如出一辙的笑容来,问道:“什么时候办婚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