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宇极看见光达城门之后对惠王妃和李仙伶说道“别睡了,马上进城了。”

    惠王妃掀开了马车的帘子,看了一眼光达城门,然后说道“这光达城也真是的,城门是一座城的标志,如此破破烂烂的还不舍得花钱修缮一下,别的城池城门看起来多气魄啊。”

    林宇极“一会你进去了就知道这破旧的城门已经算是光达城唯一看得过眼的了。”

    进城之后城内贫寒的程度刷新了惠王妃对贫寒的认知,有些人家连家里门都是破的,路上的行人的衣着破旧,城里只有一家酒馆和客栈,马车才刚进城便有乞讨的小孩过来挡住马车,一路上林宇极拿出了铜板打发走了七八个才到了客栈。

    客栈十分简陋,整个客栈只有两层四间房,坐在门口的老板算是目前看见的城里衣服上唯一没有补丁的了,看到有人要入住,显得十分高兴,三人要了两间房,才收十二文钱,物价低廉也反映出了城里的贫瘠。

    林宇极安排了李仙伶上半夜看守惠王妃,因为李仙伶之前在马上睡了一会,惠王妃也在马车里睡了许久,现在只有林宇极有些犯困,因为要了两个房间,林宇极也终于可以躺下来睡一下了,不过在此之前林宇极要去城里的酒馆打些酒,虽然不想拖着李仙伶下水,但是不得不说两个人的话确实是让人轻松许多。

    林宇极走在路上,看见一个正打着灯笼穿着官服的人正在盯着地上向这边走来,林宇极没有当回事,还是正常的走着,只是两人距离很近的时候,那人突然喊了一声“留步!”

    林宇极没有反应过来只觉得脚下好像确实是踩到了什么东西,只见穿着官服的那个年轻人直接瘫坐在了地上“哎呀,又失败了。”

    林宇极抬起了脚,看了一眼脚下,一只蝗虫被林宇极踩死,林宇极有些摸不着头脑“大人,莫非这只蝗虫是养的宠物?”

    那名身穿官服的年轻人站起了身“我叫高翔,是这光达城新上任的城主,光达城常年受蝗灾影响,我午时开始就已经开始跟着这只蝗虫了,我想知道他们的习性,然后想办法解决城里的蝗灾问题,看少侠的打扮应该是路过的外来人吧?”

    林宇极听完之后有些不好意思“原来是这样啊,实在是不好意思,我没注意脚下,城主真是有心了,城主到现在应该还未吃饭吧,我正好准备去酒馆,要不我请城主喝上一顿让座是我的赔礼道歉了。”

    光达城主也不矫情“那敢情好啊,你不说我都忘了,你一说可是五脏庙都直打咕噜呢。”

    酒馆也不远,酒馆的老板看见光达城主还有林宇极进来之后,十分热情问道“城主大人,还是跟之前一样花生,黄瓜,再加两壶酒吗?”

    那名叫做高翔的城主刚准备点头,林宇极就先出了声“来三斤牛肉,再加两斤猪脚,然后有些什么下酒的好菜你看着给我来个四五个,拿你这里最好的酒来两斤,我今天误了你们城主的事,请他喝酒赔礼的,可别给我耽误了。”

    老板听完之后有些不好意思“那个这位少侠,我们这里哪里会有牛肉啊,整个城里就三头牛,都在地里干活呢,猪脚倒是有一些,其他的荤食就只有附近山上的野味了。”

    林宇极点了点头“那你就按照你们酒馆最拿手的都给我上就行了,先给我把酒拿上来吧。”

    光达城主看见林宇极这般作态有些不好意思“少侠太客气了,不需要这般的。”

    林宇极给两人倒好酒“出来喝酒就是开心的,既然坐在了酒桌上,我就不当你是城主了,我也就是路过的,遇见便是缘分,喝酒喝酒。”

    光达城主见林宇极也是豪爽性子,于是也放开了来“行,那我们便喝酒就是,你也别叫我城主大人了,直接教我高翔,或者高兄就行。”

    林宇极喝了些酒便说道“高兄啊,我也不是拍马屁,说实话,这天下的城我差不多也走了个边,但是像你这样大晚上的还出来想着城里的事情,一个人打着灯笼研习蝗虫的还真是没见过,换做别的城主,这时候不知道在那个青楼里风流快活呢,我佩服你,来,敬你一杯。”

    高翔也喝了些酒有些晕乎乎的“可不是吗,我家境贫寒,家父是私塾先生,母亲身体抱恙卧病在床,父亲教书的钱基本上除去家用便是替母亲抓药,于是我努力读书考取功名,我成功了,母亲却走了,家父还是在教书,眼睛都有些看不清字却跟我说他不需要大鱼大肉,能够让私塾的小孩识字念书便是他一生最幸福的事情,要是我能做一个造福一方的好官他便此生无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