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吴曦说死了,博览会这个案子接过来自己做,郑国霖就得考虑怎么做这个案子。

    他上着班,不能总往吴曦那里跑。何况吴曦的办公地点在郊区,离着那么远。

    他需要一台电脑,还有网络,让吴曦把需要的资料给他传过来。

    他还需要把所有的业余时间利用起来,研究资料,教吴曦他们怎么把整个策划方案分解开来,各负其责地去寻找各自需要的一手材料。

    这些,也需要通过电脑和网络,把自己的想法和思路形成文件,传给吴曦。

    晚上要应对大量的工作,就必须要有一个安宁的环境,不能有人打扰他。

    再和那仨活宝住在一起,恐怕就不行了。他不可能每天晚上都闷在自己屋里,不和他们去交流。

    就算他想这样,估计那仨家伙也不会允许,会主动跑到他屋里来,跟他捣乱。

    他必须得自己租房子住了。

    只要肯花钱,在s市租个房子并不难。

    很快,郑国霖就找到了一间一室一厅的小房子,而且还是小高层,带厨房和卫生间,还有电热水器,想洗澡随时都可以。

    新的住处,环境和住房质量,就比他现在租住的,老旧待拆迁小区的合租房好了很多。

    那时候市内的房租还不是很贵,像郑国霖找到的这种房子,租金只有一千五。

    当然了,对郑国霖这种大学毕业的高级白领来说,房租不贵。可那时候企业的工人,一月能挣到一千五百块钱的,已经算是高工资了。

    找好了房子,郑国霖给房东交了半年的租金。

    一次交半年租金,房东才能接受一千五的价格,按月交的话,就得一千六。

    他算算还是一次交半年合适,这样下来,一年可以省一千二。

    第一个月高管的工资,交完租金,手里就只剩三千多块钱,还是比他干跑腿外勤挣的多。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有多大的本事,挣多大的钱。

    一个外勤,一月只能挣高级职员的零头,这也没什么不公平。

    人家高级职员做的事情,你做不来,就没有什么可抱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