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电话里所说的“马上过来”真的是马上就到,仅仅五分钟过后,套房的门铃就响了起来。很显然,打电话的时候律师已经在酒店等着了,这样的现状让陈卫东和蓝天都很无语,对方明显认为已经吃定了他们。

    助理过去开门,一个胖乎乎的身影跟着助理走了进来。

    “陈先生,非常荣幸跟你见面,我是洛伦?史密斯,来自洛杉矶‘斯帕西≈史密斯私人联合律师事务所’,专职负责演出方面的各类有关事宜,非常希望能够成为你们这次洛杉矶演出的临时法律顾问。”

    “这是我的名片。”

    一见面,律师就快速的说道。

    跟蓝天和陈卫东心目中的律师形象完全不同,这位洛伦?史密斯一副圆?滚滚的身材,未语先笑,语气温和而又快速,像个商人更多于像个以严谨著称的律师。

    不过,那双咕噜噜乱转的小眼睛里透射?出来的精明和狡诈却非常符合律师的形象。

    “幸会,洛伦?史密斯律师。”

    陈卫东跟对方握了握手。

    “不不不,陈先生,attorne,请称呼我为attorne洛伦?史密斯,非常感谢。”

    出乎所有人的预料之外,一上来洛伦?史密斯居然首先纠正了一个称呼上的小问题,他希望陈卫东能将刚才的“er”换成“attorne”。这两者都可以翻译成律师,不过“attorne”还有一层“代理人”的意思在里面,而且用在律师方面的时候,它的涵义也更加高大上。

    蓝天前世就在网络上听说,在美国很多律师都不喜欢别人称呼自己为“er”,因为“er”这个词的发音跟“liar”(骗子)有些接近,涵义上容易混淆。而且美国的律师在公众当中的形象也跟“liar”比较接近,是人们当面表示尊敬,背后却开玩笑和讽刺的对象。

    网络上的很多消息都是以讹传讹,不足取信。不过这一次,蓝天倒是真的当面见识了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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