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安富也将瞥向程业的目光收回,然后轻轻的翻了个身,仰面平躺在了地上,十多厘米高的杂草在他的身下倒伏侧弯,仿佛高级的绿色地毯一样柔和的托举着压在自己身体上的重量。韩安富半睁着眼睛,将两只手交叉后放在脑袋后面,微弱的光线通过山核桃树叶的间隙在他的脸上形成点点的光斑,山风徐来,树枝摇曳,沙沙声中光影斑驳。“有一点挺让我惊讶的,”韩安富突然开口说,声音不大,似乎没有带着任何的感情,“你一个专门做动物生意的人,居然会为了一条狗拼命。”

    “在你们眼中,它可能只是一条狗,但是在我看来,它倒是更像我的同类。”程业有些冰冷的说。

    “怎么讲?”

    “我是一个孤儿,从小就是从垃圾堆里讨生活,有时候也会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所以挨打挨骂是经常的事,那时候我就知道了,人是有命的,有的人生下来就已经注定了要过锦衣玉食的生活,而有些人则注定要生存在社会的底层,要么奴颜婢膝像狗一样的乞怜救生,要么任劳任怨的被别人踩在脚下,成为别人的踏脚石。但是这都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我也想有尊严的活着,所以在得不到别人尊重的情况下,我选择了另一条路,我要别人有所畏惧。我开始打架斗殴,拼勇斗狠,渐渐的,没有人再敢招惹我,而我身边的人也越来越少,我变得孤单,直到我遇到我的师傅,他把我带入了这一行,他告诉我,这一行虽然也是下九流,但是比起其他作奸犯科的事情还算是存些天良,毕竟“天生万物以养人”,如果人实在走投无路了,那也只能打些动物的注意了,现在这社会,人多了,命就贱了,有时候连动物都比人值钱了,可是仔细想一想,那些珍贵的动物有哪一个是进了我们这些人的嘴或者被圈养在了我们的破落宅子里?说到底,我们这种人就是那些人的影子,他们表面上不能做的事情我们替他们做了而已,所以三百六十行,行行都有存在的原因,没有什么贵贱,也提不上什么善恶。从那以后,我便开始跟他学习偷猎,后来我觉得自己确实很适合干这个,倒不是我完全认同师傅的话,而是我发现这一行来钱快,和人交流的也少,这一点令我满意,因为这么多年后,我已经不太愿意跟人打交道。再后来,我就遇到了飞毛腿,那天,当我第一次看到飞毛腿的时候,他还是一个小狗,当时天下着小雪,一群流浪狗围着它,它们个个都比它大,有的呲着尖牙,有的疯狂吼叫,但是在狗群包围圈中的它却毫不退缩,紧咬著嘴里的骨头就是不松,那一刻,我仿佛看到了自己在垃圾堆里被一群流浪者追赶的样子,我救下了它,可是它的腿由于受伤感染变得有些跛,我没有在意,反而觉得这样更好,它会因为腿有残疾而被被它的同类排斥,就像我孤立于人类社会之外一样,这样我们两个才能成为最佳搭档。”讲到这里,程业才侧头看向仰躺着的韩安富,面沉如水的继续说:“这就是我跟飞毛腿的故事,我们后来也的确做到了相依为命,有时候我会想,我与那些高高在上的人物,就比如说韩二哥你之间,所有的联系似乎就概括为我们都被称为‘人类’这样一种生物学意义的同族关系,除此之外,我们毫无共同之处,甚至于从社会学的某种意义上讲,我们之间存在着一条巨大的鸿沟,它渊深无比,深到足以将我们分割成两种不同的物种。你和另外的那些人站在深渊的一边,另一边则站着我和飞毛腿,你说我该认同谁作为我的同类呢?”

    “挺有意思的评论,”仿佛是被程业的问题难住了一样,一阵沉默后,韩安富才开口说话,“我想我没资格回答你的问题,恐怕当今社会能回答这个问题的人估计比大熊猫还要少。真的没有想到你一个偷猎者,居然活的比这世界上的大多数人都清楚明白,和你比起来,那些攀龙附凤,追名逐利,削尖了脑袋也要往名利场中走一遭的人,却恰恰不明白那里面最讲究个“出处”,就像你说的,要是没有含着金钥匙出生,那就算你挤进去了,最大的可能也就是招来“非我族类”般的对待,然后你才发现自己奋斗了一生,居然最后变成了一只“四不像”。哼哼,确实有些傻,倒不如你看得开,过个市井小民的生活,生不留名,死无牵挂。当然了,我也不能嘲笑其他人,因为我也是其中之一啊,我现在彻底觉得我就是个凡夫俗子了,你说是不是?”

    “不是,我没有取笑你的意思,”程业本身只是一时冲动,才会说出多年来自己的感觉,听到韩安富的反问,反而感觉到了尴尬,“都怪我,是我鲁班门前弄大斧了,我这点浅薄的见识也敢拿出来摆弄,这不是自取其辱吗?现在才知道,自己练了这么多年的眼力,看来是瞎了,冒犯了你们这泥塑的菩萨了。”

    “泥塑的菩萨,是什么意思?”

    “身体是泥的,神是真的。就看你信不信了啊!”程业半开玩笑的说。

    “呵呵,我还以为是泥塑的菩萨过江,自身难保呢!”韩安富侧过头,脸上没有挂着一丝笑容,话语似乎带着寒气,“神不神,菩萨不菩萨的我不知道,但是啊,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都在睁着眼睛做梦,他们能看到真实的东西,但是就喜欢编织成梦境,你说他们糊涂也好,愚蠢也好,但是千万不要把自己当成是唯一醒着的人,那就真成了傻子了!”他说着,仰起了上半身,接着说,“还有再给你个提醒,你做完这一单,找个地方金盆洗手吧,做你们这一行的有个大忌,莫跟动物产生感情,我看你啊,是个性情中人,做这生意也是为了生活,这么多年来估计心里面压了不少石头吧,现在你也应该赚了不少钱了,这一单成了,我也不会亏待你,到时候找个小地方,娶个媳妇,做个正经小生意吧。”他边说边开始用双手上下左右的来回摘除沾到身上的草叶,“你小子听到了吗,我好不容易对你发次善心,你倒是给我个回”

    他的话未说完,突然间,一直趴在地上注视前方的程业,猛然伸出了左手,一把抓住了韩安富还在左右摆动的手臂,韩安富就感觉到一股大力从手臂传过来,接着身子就失去平衡,一下子趴到了草丛里。

    一股怒火猛然窜起,韩安富心里想:程业这家伙发哪门子疯,老子对你大发善心,你却给我来个恩将仇报,爷爷我还没吃过这亏呢!他把头从草堆里抬起来,一把抹掉脸面上带着的几片草叶,就想发飙,但是下一秒他却愣住了,因为他发现程业表现的不对劲。此刻,程业还是像多数时候那样静静的趴在地上,但是他的身子却比刚才压得更低,他手里紧紧的握着,这把枪是韩安富托了几层关系才在一家猎场里弄到的,程业的整个身躯与枪身仿佛连成一条笔直的线,他的左眼眯起,眼睫毛微微的颤动着,右眼一眨不眨的透过枪身上的瞄准镜观察着前方,从刚才两个人好似老友似的闲谈到此刻的阒寂无声,也就过了短短的一瞬间,但是韩安富却惊讶的发现,程业的脸上已经挂上了豆大的汗珠,汗珠泛着微光顺着他此刻皱巴巴的脸皮滚落,在墨绿色的高级运动衫上留下一点印记。

    “咩咩咩”突然响起的羊羔声音打断了韩安富的惊愕,他立马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于是他将刚才的愤怒抛到了九霄云外,赶紧两只手臂撑起上身,也顾不得形象,手臂前后交替着匍匐前进。他小心而迅速的爬到最开始自己趴俯的地方,那里并不难找,上面仍然留着他身体留下的痕迹。他现在感觉到紧张和喜悦充满了他的内心,压抑不住的兴奋让他的呼吸越来越快,他几乎是颤抖着用手将眼前用来隐藏自己的狗尾草拨开一条缝隙,然后一点一点的抬起头,向前望去。

    视线的尽头,那只可怜的被当成诱饵的羊羔来回跳跃着,它努力的抬起两只前蹄,脖子使劲的往后仰,似乎想要将拴着自己的麻绳扯断。“咩咩”的叫声越来越急速,听起来似乎是带着哀求的哭泣,它开始不停地绕着系着麻绳另一端的木桩绕圈,几乎每一个位置都会去尝试着逃脱,可是每一次都以失败告终。

    有东西在靠近它!韩安富心里想着,他不是专门的猎人,可是却是一档探险节目的制作人,对于动物的习性有着相当程度的了解。动物对于危险相当的敏感,尤其是弱小的动物,在残酷的生存环境中生存就意味着趋利避害,谁先感知到了威胁,并躲避成功谁就能够一直活下去。现在,那只羊羔的表现完全说明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它在恐惧,那是一种对于生命受到威胁的恐惧。可是韩安富小心翼翼的观察了一下羊羔的周围,他却什么也没看见,他来回摇了摇脑袋,并且眨了眨干涩的眼睛,心里面有些没找没落。难道是我趴的太低了?他自忖着,然后试着稍微抬高了一下自己的身子,眼睛越过狗尾草的顶端快速的扫视了一遍羊羔的周遭。还是什么都没有看见,在他的眼睛里,那只羊羔似乎就是在对着空气哀婉的狂叫着。这一刻,韩安富的心里面有些急躁了,他收回目光,看向聚精会神的盯着前方的程业,脑海里蹦出一个希望:也许程业透过这个最先进的瞄准镜看到了是什么动物在靠近羊羔。他张了几次嘴巴,想要开口向程业确认自己的猜想,可是每次话到嘴边都失去了声音,他一方面担心此时开口会惊吓到那边刚刚现身的捕食者,另一方面他则担心,自己的话会让此时集中精神的程业分心,从而失去了最好的射击时机。接着他的思绪开始不受他的控制,好多的场景仿佛汇入大海的支流那般一股股的涌进他的意识,他看到自己站在领奖台上,美丽的礼仪小姐站在他的旁边,一位笑容满面的中年人正在给他颁发奖杯,接着画面一转,在巨大的直播厅内,他和一位年轻干练的主持人一起坐在半圆形的柔软座椅内,主持人轻启朱唇,悦耳的提问便传入耳朵,“大家都十分好奇,想知道您在开枪前的想法是什么,有没有害怕失败,有没有恐惧,您又做了什么来调整自己?”他非常自信的微微一笑,回答说:“我一生就在做两件事情,一件是等待,一件是忍耐,那时候我正在做的也是这两件。我等待时机的出现,在此之前,我忍耐着难受的寂寞,仅此而已!”一片热烈的掌声响起韩安富的心里面感到一阵痒痒的,不自觉的露出一丝微笑,他决定就这样做,忍耐住好奇,等待着枪声,他把所有希望都压在了程业身上。

    而就在这个时候,旁边仿佛雕塑一般的程业,突然间整个人窜了起来,然后端举着那把朝着羊羔所在的地方跑了过去。

    “你干什么,为什么不开枪?”韩安富从想象中回过神来,突如其来的状况令他忘记了压低声音,大声质问着程业。

    程业继续往前跑,没有回答韩安富。

    “妈的,发什么神经病,早知道我来拿枪了!”他抱怨着,接着也站了起来,跟在程业身后跑去,他一边跑,一边用手将上衣口袋的封口扯开,从里面拿出来一个黑色的单反照相机,并将它挎到自己的脖子上。

    羊羔的叫声突然变得没有刚才急速,声音也衰弱了。它的四条腿不停地踩踏着草地,身子有些扭曲,仿佛在被什么力量缠绕挤压一样。程业最先跑到了羊羔的身边,他平举着枪,枪口晃动游移着,在寻找着射击的位置,可是却始终没有扣动扳机。

    因为他什么也没看见,从羊羔开始变得异常开始,程业就已经意识到他们等待的东西可能来了,于是,那一刻起,他便摒除杂念,聚精会神的观察着,他有信心只要那东西现身,他便能够一枪结果了它。可是,透过瞄准镜,他清晰地看到了羊羔的一举一动,却一直未曾看见它极力躲避着的生物。绝对不能错过这一次机会,他心中着急的想着,最后一咬牙,也没有顾忌身边韩安富的抗议,便朝羊羔奔去,他琢磨着,也许在近处能通过环境的蛛丝马迹发现袭击羊羔的生物的踪影。现在,他的脸上布满了汗水,手心里也潮湿了,内心的紧张与恐惧似乎正调动着每一个汗腺,通过大量排汗来保持头脑的冷静。这太不寻常了,即使一种生物进化出了完美的保护色,与环境融为一体,但是至少在它移动的过程中总会留下痕迹,那么一个经验丰富的猎人—程业认为自己算一个,便能够通过杂草的倒伏等在脑海里勾勒出猎物的样貌。然而这一切对于眼前的生物来说毫不无意义可言,程业使劲了一切手段,却未能发现它留下的一丝一毫的痕迹,仿佛它就像一个不存在于世的幽灵,悄悄的靠近,带来随之而来的死亡。

    有一点,程业非常的肯定,羊羔的生命正在流逝。此刻,这只可怜的羔羊四肢跪在草丛上,不再拼命挣扎,脑袋垂地,眼睛半睁半闭着,“咩咩”叫声之间的间隔越拉越长,它仿佛笼罩在一团死气当中。不能再犹豫了,当断不断,反受其乱,程业提枪端平,眼神一冷,手指扣动了扳机,伴随着一声令人心惊的枪声,那只死气沉沉的羊羔身上爆开了一蓬鲜艳的血色红雾,枪声的余波仿佛涟漪一般扩散开来,惊动了远处山林里面休憩的群鸟,它们纷纷飞向暮色弥漫的天空,盘旋着发出自己惊叫的声音,叽叽喳喳的仿佛在为即将逝去的生命唱着哀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