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叶鲲鹏低声将陈醉出发前吼出的诗句喃喃重复了一遍,忽然醒悟道“原来你从一开始就打的这个主意!”

    炎龙一族与草原民族斗了上万年,从来只有草原民族的历代铁骑东征肆虐摧城拔寨,还没有那支炎龙族的军队真正攻陷过草原上的城池。即便当日的陈师道也只是横扫肆虐,同样没能攻下一座城。以区区一千骑就想攻下有三万天雕军把守的塞外雄城,在叶鲲鹏看来,真不亚于痴人说梦一般。

    “破城为先,斩首次之,不管能否破城,至少我承诺过的事情一定会做!”陈醉道“现在就看你够不够胆色陪我玩一场大的!”微微一笑,轻蔑的看着叶鲲鹏,道“怎么?你怕了?”

    “叶家儿郎生下来便是熊心豹胆!”叶鲲鹏手按刀柄,嘿嘿一笑,英俊的面庞竟格外狰狞,道“我怕你个卵!”

    陈醉丝毫不介意他的粗话,点头道“不怕就好,今晚就给你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现在就率军出去,杀光那两千骑,回来我就给你一个完整的攻克楼兰的方略,你若做不到,就趁早给我滚回凉州城,温柔乡里窝着去,老子身边懂得用兵之道的人才多得是。”

    叶鲲鹏愤然起身,向外便走。

    陈醉扬声又道“记着你老爹的话,帅不言胜,将不言败,打仗靠实力更靠脑子,对付那样的乌合之众,一千人去了一千人回来,才算你有几分本事。”

    叶鲲鹏身子一顿,道“你且温好酒,准备好你的解释,等我去去便回!”

    稍具战争常识的都知道,两军交锋,击溃和全歼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尤其是针对骑兵的全歼战,因为更强的机动性更是难上加难。以寡击众,还要全歼,对手还是在家门口作战的草原骑兵,陈醉给叶鲲鹏出的这道难题并不容易解答。

    一千龙马军对阵两千草原轻骑兵,胜之易如反掌,但要全歼就需要极高的指挥艺术。叶家把这位叶二公子塞进炼锋城来,又是要银子又是要椅子的,陈醉也都捏鼻子认了。但认归认,却并不代表会老老实实的接受。银子上做不了什么手脚,与陈家的生意往来终究也算是互惠互利,但椅子却是可以实实在在的给,也可以给一把架起来的。叶二公子够不够资格坐到四城主的位置上,还要看看他的本事。

    “既然是叶家儿郎,领兵打仗便应该是看家本领。”陈醉瞥了一眼正用鄙视的眼神瞅着自己的婵儿,又看看明显已看出自己有意刁难叶二的莫绍康,嘿嘿干笑道“姓叶的老头硬把儿子塞进来,又要钱又要权,最后只给了三年时间,老子偷奸耍滑,总不能儿子也跟着坐享清闲吧?他既然把叶二送来了,我当然不会跟他客气。”

    霍明婵不客气的“叶家兵法是家学渊源,说不定就比你那些稀奇古怪的野路子更厉害,你就不怕他把护城军带久了,反把你给架起来?”

    陈醉笑道“只要他有那个本事,我就敢放权给他!”又道“三年后天刀便会晋级大宗师境,只要他能如当今天下四大宗师那般常留人间几十载,叶家成长为天下一流的家族自不在话下,三年后咱们若还想与叶家保持合作关系,唯一的桥梁便是叶鲲鹏。”

    莫绍康听出意味来,“所以城主现在就要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以国士待之,让叶鲲鹏死心塌地留在炼锋城!”

    陈醉点头道“就是这个意思,蛇无头不行,龙马骑军需要一个真正熟谙领军之道的主将,孟立虎这憨货冲锋陷阵没话说,但有勇无谋,终究不是主将的合适人选,叶鲲鹏出身将门,耳濡目染对领军之道不会陌生,之所以没有入行伍,其实是因为不想与长兄争位,而这更说明这个人知进退重情义。”说到这儿,微微一叹,老气横秋的“人才难得啊!”

    阴山镇外,叶鲲鹏率一千骑飞驰而出。加贝兰山脚下,一千龙马齐驻足。

    孟立虎这憨货凑过来问“四城主,不是要去杀人吗?不就两千砍人不出血的轻骑吗?赶快追上去,动作快点还能来得及回镇上睡个好觉。”

    “城主有命,今晚务必全歼前面的两千轻骑!”叶鲲鹏面无表情道。

    在进入草原前被陈醉任命为这一千骑的统领,叶鲲鹏只做了两件事便树立自己在这支队伍里的威信。第一件事就是与孟立虎公开比武,凭一口城主亲赐的青龙偃月刀将孟立虎砍翻落马。第二件事则要简单些,便是与所有军士一起同吃同宿同训练。

    第一件事是以力服人,军中是个简单粗暴的地方。靠嘴皮子征服人永远不如靠拳头来的爽利。第二件事则是以德服人,军人热血重义,你敬我一尺,我还你一丈,主将唯有如此才能得到士卒们的真心拥戴。

    孟立虎对叶鲲鹏的话丝毫不敢质疑,只是一听到全歼二字,也不免心生牢骚“什么?全歼?城主他是不是糊涂了?当那两千骑兵是什么了?蠢猪看见刀光都还知道跑呢,更何况是两千个骑在马上的大活人,他们打不过难道不会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