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皇帝在炼长生不老药啦!
自打洪涛在银河口用蓝矾制备浓硫酸那天开始,金河城里就流传出一个谣言。大家都认为洪涛是在炼仙丹,因为只有道士才玩这种东西,再加上洪涛本身就带着半仙的名头,自然而然的被人当做是在炼制什么神仙药物。长生不老药首当其冲,历代皇帝不是都好这一口嘛,洪涛就算是真半仙,他也是皇帝,自然不能免俗。
“大郎,你身上是不是仙药的味道?做好了之后能不能给我尝尝……”传播这个谣言的不光有别人,就连泊珠都信了。忍了好几天,终于忍不住了,趁着吃晚饭的功夫凑在丈夫身边小声的询问着,眼睛里闪烁着极度兴奋的光芒。
“两件事!第一,以后再敢叫我大郎,我就拉着你去屋顶上亲热,让全金河城的人都看见;第二,我弄的不是长生不老药,而是一种剧毒的东西,是用来杀人的,谁不信你就让他们去找议会立一份免责文件,然后我让他们喝个够!”洪涛很不理解古代人为啥都希望长生不老,就连泊珠这样的女人都有这种想法。和她们自己没法解释,也不用解释,只要多说一个字儿,到不了中午,全金河城就都知道了。
其实谣言这个东西,你只要别搭理它,很快就会不攻自破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开始对洪皇帝在银河口那片树林里炼仙丹的说法产生了怀疑。因为已经有好几个奴隶被送了回来,他们都中毒了。很快,银河口就成了比矿山还可怕的地方,只有最不老实的奴隶和蒙古战俘才会被押送到那里去工作,干的活儿虽然和制造混合油差不多,但伤亡率居高不下,基本全是中毒。
于是洪皇帝在制造毒药的说法又占了上风,本来就是污染重地的银河就成了金河城人的禁地,让他们去都不去,谁愿意去一个到处弥漫着刺鼻味道、河水里连鱼虾都没有的地方工作呢。
“看到了吗?这玩意叫浓硫酸。是一种非常基础的化学物质。有了它,我们就可以造很多东西,比如能产生闪电的铅酸蓄电池、像水晶一样透明的玻璃、一小罐就能顶好几桶的烈性炸药、各种治病的神药。把我说的每一个字儿都记下来,这不是仙术。而是一门学问,叫做化学。这门学问如果学好了,会比齐祖、温小七他们还厉害。你就像一个真神仙一样,可以无中生有,把世间原本没有的东西造出来。比神仙还厉害呢,你想不想学?”
洪涛才不管别人怎么看自己,把自己当成神仙也好、当成魔鬼也罢,他都不在意。当第一罐浓硫酸被摆在了桌上后,看着这些透明的油状物质,他的小眼睛里全是各种星星,张牙舞爪的又开始忽悠了,受众只有一个人,就是布什。
“它很臭……”布什凑到罐子口,用手扇了扇。耸了耸鼻子,脸上全是苦闷。对于这种有刺激性气味的液体他毫无好感,更不相信它有洪涛说的那么厉害,简直都快赶上神器了。
“你很有当一名化学家的潜质,不学这个可惜了。”对于布什的表现,洪涛并没失望,相反,他更高兴了。因为自己只说过一次该如何去闻这种未知液体的味道,布什就记住了,而且做得有模有样。这样的材料不好好利用就是糟蹋人才。
自己培养出来了齐祖那样一批冶金、锻造人才,还有温家一家子的船舶设计专家,又让翁家成了十三世纪的石化先锋,没理由不去试试能不能再教授出来一个化学家。虽然自己的化学学得也不咋样。但基础的东西还记得,只要有基础,就能顺藤摸瓜,慢慢把更高级的物质合成出来。能不能把化学工业搞起来,就看布什他们这样的人有没有灵性了,自己只能给他们起个头。后面的路需要他们自己去走。
“来,师傅让你看看它的厉害,然后你再决定学还是不学,仔细看着啊!”忽悠人,有时候光说是不成的,还得拿出点真材实料来,现在洪涛就打算给布什演示一下啥叫化学反应。
浓硫酸和比较纯的食盐放到一起,用小型蒸馏釜加热,再把产生出来的气体冷却之后融入蒸馏水中,得出的溶液就是浓盐酸。这是高中化学里最重要的试验之一,明白了这种化学反应,就能把整个化学基础建立起来。现代化工业中的三酸两碱就是麻将牌里的混儿,和绝大部分物质混合反应就能产生新的化合物。
盐酸和浓硫酸差不多,也是一种略带棕色的透明液体,只是没有浓硫酸那么粘稠。但是它的挥发性很强,一打开容器就有一股子强烈的氯化氢味道。
“来,把胳膊伸过来,师傅给你变戏法。”洪涛并没停止实验,光有盐酸不足矣说服布什,他把浓硫酸滴到了布什的袖子上,眼看着白布上就出现了一块深色的斑点。然后用小木棍一捅,那块衣料就和被火烧过的一样,出现了一个洞。
“这是我娘刚给我买的新衣服……干嘛不用您的旧衣服试?”布什看着自己衣服袖子上的窟窿,脸立马就苦了,同时也反应了过来,自己被算计了。
“废话,你学本事还是我学本事啊!如果连条衣服袖子都舍不得,还学个屁本事。这件衣服也不浪费,把袖子剪短,可以当短袖穿。”洪涛一瞪眼,严厉指出了布什的思想误区。自己忙活了半个多月,还不许拿别人开开心,有天理没了?自己教给布什的这些东西一点不比法术弱,他只要能记住十分之一,再有耐心去摸索,就很可能成为这个时代的吕布兰。和将来伟大的成就相比,一件衣服算个屁。
“把你的短刀拿出来,师傅帮你擦擦!算是赔你的衣服袖子。”看到布什那个倒霉德性,洪涛也觉得欺负一个毛头小伙子没啥意思,又想出一个主意来弥补布什的损失。
“您不会把我的刀也烧出窟窿吧……”布什不想给,但迫于洪涛的淫威,又不敢不给,只好哆哆嗦嗦的从裤腿里把匕首抽出来,慢慢放到了桌子上。
金河帝国里的国民有一大半全有贴身携带匕首的习惯,这是疍家人和黎族人的风俗,再加上很多水手也有这个毛病,所以议会和洪涛也不加以限制。大家全有了武器就等于全没有,因为互相都有威慑力。唯一需要提防的就是政府,因为人民有了反抗的本钱,政府就不敢为所欲为,这也是一种制衡。大多数人没有,只有少数人有才会出现麻烦。
“你就懒吧,连自己的防身武器都懒得磨,在学校里教官没教过?”布什这把匕首很朴素,木头柄上只有三个铜钉做为装饰,刀身还是五六年前的钢材,估计是他家里人送给他的成人礼。金河城里的孩子到了十五岁就算成年人了,这也是他们保留下来的旧风俗。
自打洪涛在银河口用蓝矾制备浓硫酸那天开始,金河城里就流传出一个谣言。大家都认为洪涛是在炼仙丹,因为只有道士才玩这种东西,再加上洪涛本身就带着半仙的名头,自然而然的被人当做是在炼制什么神仙药物。长生不老药首当其冲,历代皇帝不是都好这一口嘛,洪涛就算是真半仙,他也是皇帝,自然不能免俗。
“大郎,你身上是不是仙药的味道?做好了之后能不能给我尝尝……”传播这个谣言的不光有别人,就连泊珠都信了。忍了好几天,终于忍不住了,趁着吃晚饭的功夫凑在丈夫身边小声的询问着,眼睛里闪烁着极度兴奋的光芒。
“两件事!第一,以后再敢叫我大郎,我就拉着你去屋顶上亲热,让全金河城的人都看见;第二,我弄的不是长生不老药,而是一种剧毒的东西,是用来杀人的,谁不信你就让他们去找议会立一份免责文件,然后我让他们喝个够!”洪涛很不理解古代人为啥都希望长生不老,就连泊珠这样的女人都有这种想法。和她们自己没法解释,也不用解释,只要多说一个字儿,到不了中午,全金河城就都知道了。
其实谣言这个东西,你只要别搭理它,很快就会不攻自破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开始对洪皇帝在银河口那片树林里炼仙丹的说法产生了怀疑。因为已经有好几个奴隶被送了回来,他们都中毒了。很快,银河口就成了比矿山还可怕的地方,只有最不老实的奴隶和蒙古战俘才会被押送到那里去工作,干的活儿虽然和制造混合油差不多,但伤亡率居高不下,基本全是中毒。
于是洪皇帝在制造毒药的说法又占了上风,本来就是污染重地的银河就成了金河城人的禁地,让他们去都不去,谁愿意去一个到处弥漫着刺鼻味道、河水里连鱼虾都没有的地方工作呢。
“看到了吗?这玩意叫浓硫酸。是一种非常基础的化学物质。有了它,我们就可以造很多东西,比如能产生闪电的铅酸蓄电池、像水晶一样透明的玻璃、一小罐就能顶好几桶的烈性炸药、各种治病的神药。把我说的每一个字儿都记下来,这不是仙术。而是一门学问,叫做化学。这门学问如果学好了,会比齐祖、温小七他们还厉害。你就像一个真神仙一样,可以无中生有,把世间原本没有的东西造出来。比神仙还厉害呢,你想不想学?”
洪涛才不管别人怎么看自己,把自己当成神仙也好、当成魔鬼也罢,他都不在意。当第一罐浓硫酸被摆在了桌上后,看着这些透明的油状物质,他的小眼睛里全是各种星星,张牙舞爪的又开始忽悠了,受众只有一个人,就是布什。
“它很臭……”布什凑到罐子口,用手扇了扇。耸了耸鼻子,脸上全是苦闷。对于这种有刺激性气味的液体他毫无好感,更不相信它有洪涛说的那么厉害,简直都快赶上神器了。
“你很有当一名化学家的潜质,不学这个可惜了。”对于布什的表现,洪涛并没失望,相反,他更高兴了。因为自己只说过一次该如何去闻这种未知液体的味道,布什就记住了,而且做得有模有样。这样的材料不好好利用就是糟蹋人才。
自己培养出来了齐祖那样一批冶金、锻造人才,还有温家一家子的船舶设计专家,又让翁家成了十三世纪的石化先锋,没理由不去试试能不能再教授出来一个化学家。虽然自己的化学学得也不咋样。但基础的东西还记得,只要有基础,就能顺藤摸瓜,慢慢把更高级的物质合成出来。能不能把化学工业搞起来,就看布什他们这样的人有没有灵性了,自己只能给他们起个头。后面的路需要他们自己去走。
“来,师傅让你看看它的厉害,然后你再决定学还是不学,仔细看着啊!”忽悠人,有时候光说是不成的,还得拿出点真材实料来,现在洪涛就打算给布什演示一下啥叫化学反应。
浓硫酸和比较纯的食盐放到一起,用小型蒸馏釜加热,再把产生出来的气体冷却之后融入蒸馏水中,得出的溶液就是浓盐酸。这是高中化学里最重要的试验之一,明白了这种化学反应,就能把整个化学基础建立起来。现代化工业中的三酸两碱就是麻将牌里的混儿,和绝大部分物质混合反应就能产生新的化合物。
盐酸和浓硫酸差不多,也是一种略带棕色的透明液体,只是没有浓硫酸那么粘稠。但是它的挥发性很强,一打开容器就有一股子强烈的氯化氢味道。
“来,把胳膊伸过来,师傅给你变戏法。”洪涛并没停止实验,光有盐酸不足矣说服布什,他把浓硫酸滴到了布什的袖子上,眼看着白布上就出现了一块深色的斑点。然后用小木棍一捅,那块衣料就和被火烧过的一样,出现了一个洞。
“这是我娘刚给我买的新衣服……干嘛不用您的旧衣服试?”布什看着自己衣服袖子上的窟窿,脸立马就苦了,同时也反应了过来,自己被算计了。
“废话,你学本事还是我学本事啊!如果连条衣服袖子都舍不得,还学个屁本事。这件衣服也不浪费,把袖子剪短,可以当短袖穿。”洪涛一瞪眼,严厉指出了布什的思想误区。自己忙活了半个多月,还不许拿别人开开心,有天理没了?自己教给布什的这些东西一点不比法术弱,他只要能记住十分之一,再有耐心去摸索,就很可能成为这个时代的吕布兰。和将来伟大的成就相比,一件衣服算个屁。
“把你的短刀拿出来,师傅帮你擦擦!算是赔你的衣服袖子。”看到布什那个倒霉德性,洪涛也觉得欺负一个毛头小伙子没啥意思,又想出一个主意来弥补布什的损失。
“您不会把我的刀也烧出窟窿吧……”布什不想给,但迫于洪涛的淫威,又不敢不给,只好哆哆嗦嗦的从裤腿里把匕首抽出来,慢慢放到了桌子上。
金河帝国里的国民有一大半全有贴身携带匕首的习惯,这是疍家人和黎族人的风俗,再加上很多水手也有这个毛病,所以议会和洪涛也不加以限制。大家全有了武器就等于全没有,因为互相都有威慑力。唯一需要提防的就是政府,因为人民有了反抗的本钱,政府就不敢为所欲为,这也是一种制衡。大多数人没有,只有少数人有才会出现麻烦。
“你就懒吧,连自己的防身武器都懒得磨,在学校里教官没教过?”布什这把匕首很朴素,木头柄上只有三个铜钉做为装饰,刀身还是五六年前的钢材,估计是他家里人送给他的成人礼。金河城里的孩子到了十五岁就算成年人了,这也是他们保留下来的旧风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