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间小径,道路崎岖,蜿蜒而下,不宜疾驰。

    沈丘为了甩开狗仔特意没有走大路,而是选择了尚未开发的老路,山道险峻,每次急转弯,都会滚落山石,在后面跟着的记者脸色早已吓得苍白,奈何一条大鱼近在眼前,他们都不甘心就这么放弃。

    由于弯道过多,道路不平,路宵在后座摇摇晃晃着,干脆直接枕着手臂躺了下来,闭上眼睛假寐一会儿,全当睡在摇摇床上了。

    此时的路宵给予了沈丘足够的信任,沈丘往后视镜一瞧,也不含糊,直接大展身手,油门往下一踩。

    怎么又快了啊!!!

    看着眨眼间就从弯道上消失的车辆,后面的狗仔都震惊了,先抬起手臂擦擦额头上的汗,再握紧方向盘,一咬牙跟了上去。

    一些胆子小的见此直接打起了退堂鼓,在交叉路口处停车,让后面的车跟了上去。

    没过多久后座上传来一丝响动,路宵面露难色地支起身,扒着车窗就吐了,还没歇上几口气,又吐了。

    沈丘将驾驶位上的水递给了我他。

    “你还好吗?”

    路宵喝了一口,闭着眼靠在了后座上,虚弱道:“我还行……”

    话音还未落,又传来一阵呕吐声。

    沈丘又丢了一包纸过去:“你在坚持一下,后面就剩一辆车了。”

    这话一说,沈丘将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开车上,与后面的车逐渐拉大了距离,可等他再往后视镜一看,距离又缩短了,而且比之前还要短。

    看着后面摇摇晃晃的车,沈丘眉头一蹙。

    车技不好,还开这么快,难不成为了张照片连命都不要了?

    跟在后面的吉普车上的人就是这么想的。

    郑知秀咬着牙,红着眼,一副舍命陪君子的模样,不过他的这股冲劲一半是因为这次的头条,一半则是因为另一个人。

    链接着车载蓝牙的手机,传来了某人吊儿郎当的声音。

    “秀儿,你怎么不说话了。”

    “我TM没空跟你说话,你烦不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