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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交几个朋友没有坏处,关键时候还真的能救人一命。

    赵佶心下佩服王烈枫的人脉之广,毕竟他自己总是交些狐朋狗友,或者平民朋友,玩是能玩在一起,可总是帮不上忙,说不定自己只是拿他们当消遣,虽然他的快乐是真实的。他于是有些惭愧了。

    在冰冷而明亮的阳光的照耀下,完颜晟的面孔有强烈的异域的意味,五官深邃如刀雕,轮廓有锋利的棱角,肤色偏深,头发乌黑,眼神锐利,瞳仁是极浅的金色,黑发茂密。

    他走过来的时候,整个人发出一种威慑之气,恍若一只野狼化为了人形,不怒自威,是漂亮而危险的。

    刘安世很直接地问他,“小伙子,你不是汉人吗?”

    完颜晟冷冷道:“不是呢。”

    他的语气不太友善。

    见气氛有些尴尬,王烈枫忙道:“我说,完颜晟,不必这么麻烦你——”然而自己也明显地感受到中气不足,且重心一偏,将他往斜下方一拽。

    赵佶感受不到,可完颜晟看到了,而且心里很清楚,此刻的王烈枫,几乎是一具耗尽了力气的空壳,壳还是破的。王烈枫的整个半边肩膀已经变成黑红黑红的一团,分不清哪里是皮肉,哪里是衣服,哪里是包扎上去的布条。旧的伤口上覆盖了新的伤口,层层叠叠地往下压,一直到了骨头,这也不是常人能忍受的。

    这种血腥味吸引了完颜晟肩膀上的白鹰,它伸长了脖子,盯着王烈枫的伤口,半展开翅膀,露出捕猎的架势。然而完颜晟没有命令,它也不能轻举妄动,于是望穿秋水地望着。

    完颜晟发现了它的举动,手伸上来,猛地打了一下它的腿:“有完没完,放你半年在外面,还没吃够?”那白鹰哇地叫了一声,收起翅膀,脑袋悻悻地低下来,埋到了胸腔那厚实柔软的羽毛当中。

    完颜晟道:“我这白鹰,从小就放在野外养大,我不唤它,它就自己捕东西吃,什么都吃,尤其爱生猛之物。它力大无穷,凶悍无比。半年没见,养得有些野了,有时间我好好调教一下它。”说着,他揉了揉白鹰的脖子。白鹰又扬起头来,用脑袋蹭他的脸。

    白鹰如一尊精美的水晶雕像,浑身白得灿然生光,只有一对眼珠子金黄如烈日。它的脚爪极其粗壮,扳着完颜晟的肩膀——而完颜晟的身材也高大,肩膀宽厚,与这只白鹰相互成就,有着极为凛然的强悍的气势。

    他们拥有相同的眼睛。

    为了缓解气氛,王烈枫语气略轻快地开口问了句:“我说完颜晟,你可真是神通广大,怎么就找到了这个地方?”

    完颜晟道:“说来话长。但我看你身边这位小王爷也不像是爱听故事的人,是不是还有自己的事情要办?”

    赵佶笑笑,道:“时间还早,但说无妨。”

    那日,与王烈枫道别后,完颜晟准备直接动身,连夜回金国。他心里很担心。因为这世上意外太多,计划中的事情一旦耽搁了,说不定就会长期地拖延下去,比如他回家这件事。

    甚至他总有预感自己一时半会也到不了家,可能得再遇到什么曲折。

    ——果然不能这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