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地带的民众,但凡是提到他的名字,都会忍不住的露出不屑的眼神。

    但因为他命好,靠着那一身的痞里痞气,娶到了李兰。

    温大龙之人,本事确实没有多少,但是认识的狐朋狗友不少。

    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护犊子,对妻子和儿子,那是百依百顺。

    在外面,他是灰色地带的野狼,一言不合就要动手砍人。

    但在家里,他就是个乖巧的小绵羊,洗衣做饭一样不落下。

    正是如此,出身不错的李兰,才会心甘情愿的嫁给他,一直维系着这个家庭。

    “就算是告诉你爸,又能够有什么用?他认识的那些狠角色,一半都进了局子里了。”

    “剩下的那些朋友,基本都是些骗吃骗喝的主,指望他们给你扬眉吐气,根本不现实。”

    李兰对丈夫温大龙的交际圈,还是非常的了解的。

    前些年的时候,温大龙确实混的很不错,算得上江湖上的一号人物。

    可是近些年,国家扫黑除恶的力度越来越大,但凡是牵扯到灰色地带,全部给抓起来。

    温大龙认识的那些杀人放火的兄弟,无一例外都被逮了起来,进去劳动改造了。

    剩下的这些狐朋狗友,说句不好听的,就是些臭番茄烂番薯,完全上不了台面。

    莫说是闯进欧尚集团,教训叶孤城了,估计连欧尚大厦门前的那些安保,都不一定对付的了。

    “妈,你怎么也唯唯诺诺,畏手畏脚的了?”

    “那叶孤城,就算是欧尚集团的董事长,又如何?”

    “他一样是两个肩膀个脑袋,我还就不信了,他双拳能敌四手!”

    温文心里面憋着一股火,完全没处发泄,可不想轻易的罢休。

    今天下午的时候,外公李国建带着乌泱泱的一片人,轻而易举的就闯进了欧尚。

    这给他造成了一种错觉,欧尚的安保非常差劲,想要动叶孤城非常的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