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把全国分成十三个监察区,即一个司隶(中央直辖区)和十二个州。司隶设司隶校尉一人,地位极为显赫,负责监察除三公以外的朝廷百官和京师近郡犯法者。每州各置刺史一人,用以监察地方政情、受理案件、考核官吏。

    而刺史的职权,也有明确的规定,即“奉诏六条察州”,那六条是:一、“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即限制地方大族兼并土地,反对其横行乡里。二、“二千石不奉诏,遵旧典,倍公问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歼。”即打击地方高级官员的以权谋私的不法行为。三、“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历杀人,怒则任刑,喜则**赏,烦扰苛暴剥戮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祆实讹言。”即打击地方高级官员执法不公平。

    四、“二千石选署不平,阿附所爱,敝贤宠玩”,即打击地方高级官员在察举士人时偏向亲己。五、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任所监”,打击地方高级官员子弟不法。六,“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政令”,打击地方高级官员和地方大族相互勾结。对刺史的职权作出明文规定,既可以为刺史行使权力提供依据,又可以防止刺史滥用职权干扰地方的正常行政事务。

    最初,刺史的权力只限于这些,但随着以后曰益的发展,到了东汉建武十八年(42年),刺史开始有固定的治所,奏事可遣计吏代行,不复自往,而且就连俸禄也提高了许多,不仅如此,朝廷还经常派刺史领兵作战,刺史奏闻之事更不必经过三公委派掾吏按验,太守、国相、县令都对其颇为忌惮,甚至有因畏刺史而解印弃官之事。

    到了汉灵帝中平五年(188年),刘焉谓四方多事,原因在刺史权轻,遂改部分资深刺史为牧,刺使实际已为一州军政的长吏、太守的上级,州郡两级制随之形成。

    薛礼当彭城相时,陶谦也只是个州刺史,薛礼想要在彭城干什么事情,按照道理来说,不必想陶谦禀告,可自行做主,因为陶谦并非他的上司。可陶谦却非要横插一杠子,事事进行干预,薛礼对陶谦的这种行为极度不满,便上疏朝廷,**陶谦。

    可是,陶谦早就在薛礼身边安插了眼线,得知这一情况后,陶谦便让人把薛礼给关了起来。

    薛礼身为国相,身边都是陶谦的人,连他的行动都受到了限制,在极度郁闷中,薛礼最终决定辞官不做。但薛礼又害怕遭到陶谦的**,于是举家迁徙到了扬州的秣陵。后来,刘繇到了扬州,听闻薛礼的大名,便聘为了别驾。

    起初,薛礼并不愿意出仕,但刘繇礼贤下士,数次光顾,薛礼碍于面子,这才肯答应出仕,担任别驾一职。

    薛礼出任别驾之后,用自己之前的亲身经历向刘繇建议,一定不要对治下各郡干预太多,否则会适得其反。

    刘繇恰恰听了薛礼的建议,所以除了他所在丹阳一郡之外,其余各郡都他都阳奉阴违,以至于扬州政令不通,各郡互相为政。

    不过,在刘繇治理的丹阳郡里,百姓都安居乐业,他也深受百姓的爱戴,但他身为刺史,不干预其他各郡之事的行为,却让吴越一带的贤才反认为是无能的表现,于是,吴越之地,济济人才,都思得明主而不能。

    张彦与薛礼一番谈话之后,也算是一见如故,毕竟薛礼是彭城人,而张彦也是彭城人,两个人是老乡,自然有一种别样的乡情在心头。

    对于张彦而言,薛礼这个人是有才干的,但是太过于迂腐,只遵守礼仪,却不懂得变通,虽然可用,也只能做个县令、太守之类的官职。

    薛礼这次来到岸边,其实是奉命前来接应张彦的,五千兵马全部登岸之后,张彦便带着他们,跟随着薛礼一起前往丹徒暂歇,然后再从丹徒直接赶往秣陵。

    抵达丹徒后,薛礼好好的宴请了张彦等人,张彦又介绍太史慈、张纮给薛礼认识,众人都是一番喜悦。

    酒过三巡,众人正在高兴时,忽然薛礼的一名亲随慌里慌张的跑到了薛礼的身边,伏在耳边低声说了几句话。

    薛礼听到之后,面色顿时大变,眉头更是紧紧皱起,眼睛里面也布满了一丝惊恐。

    张彦见到此状,急忙问道:“薛大人,出什么事情了?是不是有了秣陵的最新战况?”

    薛礼摇了摇头,这才说道:“孙策仍在休整兵马,秣陵倒是安然无恙。不过……”

    “不过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