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蜂科技新的总部,会议室中投影屏幕上呈现着一张折线图,几根昂扬向上的曲线让人观之就觉得振奋与欣喜。

    至少,会议室在座的诸位看到这张图是满面含笑,心中欢喜的。

    这张图是六月份以来,《大明》系列游戏的运营情况。横轴是日期,纵轴是人数或者金额,这些曲线分别是几款游戏的激活帐号数、活跃玩家数、付费玩家数、平均消费金额等数据的统计。

    其中增长最为迅捷的是《大明ol网页版》的激活帐号数,这款网页游戏因为背景相同以及名字接近的缘故,得到了不少关注度。不过这款游戏的活跃玩家数增长和新玩家次日留存率就比较一般了。好在根据分析,流失的玩家并不是彻底放弃这个游戏,而是被真正的《大明》3d游戏吸引,或者玩网游版,或者玩单机版去了,毕竟网页版系统比较简陋,没有传说中的5。1亿全地图,而且更是偏向传统的2d回合风格。

    不过网页游戏的好处就是对硬件条件要求较低,便于新玩家临时起意试玩,加上蜜蜂导航的长期置顶广告以及蜜蜂广告平台的推广,这款游戏的激活帐号数已然是达到了百万之巨,活跃玩家也超过了十万,也是相当惊人的数字了。

    其他几个版本的《大明》游戏就没有百万级别玩家的华丽数字了,正式发行的单机版只有高配版,其和网游高配版的配置要求一致,cpu必须双核2g主频以上、内存2g以上、显存256兆以上的硬指标拦住了很多玩家,目前都只有20万出头的激活帐号数。

    不过这也是因为蜜蜂有安排下载激活前检测硬件支持的前置步骤,拦住了大多数硬件配置不达标的玩家所致。

    普通时间收费网游和无dlc单机游戏都是一锤子买卖,从单个帐号、合法拷贝上可以获得的收益都是固定的,因此厂商除了想尽办法扩大知名度以外,还会有意无意地鼓励玩家多开帐号、多买正版客户端。

    而免费网游,或者说free2play免费游戏增值收费这种模式,却不会像其他售卖点卡与激活码的网游、单机游戏一样,对用户数量有着狂热渴求。不会默许甚至鼓励每个玩家都五开抓鬼,也不需要每个玩家都买三套正版,一套自用、一套收藏、一套布教。因为免费游戏玩家消费的上下限是同时打开的,既可以一毛不花甚至从游戏当中赚钱,也可以豪掷几万十几万,只要“有钱难买我乐意”。从少数“高价值”用户身上可以挖掘到的利润可以成倍甚至成十倍的多于普通玩家,游戏研发运营重点自然会向这部分玩家的需求靠拢。

    作为目前为止,全世界最成功的一款免费网游,全国的网游开发运营人员们对于史老板这位保健品大亨亲手调-教出的《征兔》自然是各种掰开了揉细了的仔细研究,希望找到对方克敌制胜的秘籍引为己用,马竞和蜜蜂科技自然也不例外。

    像是《征兔》独具特色的“给玩家发工资”模式,其实某种程度上是游戏公司把自己从少数软妹币玩家身上赚到的钱,补贴给普通玩家,确切说是普通玩家中的活跃玩家。因为所谓“工资”要求较高的等级同时会消耗很高的“贡献值”,只有经常积极参与各种游戏内活动才能集齐这么多贡献值,从而获得所谓工资。

    虽然这个“工资”也只是游戏内绑定的代币,只能在指的地方消费无法取出兑现,但是因为其毕竟也是能够购买一些软妹币道具,对于增强非软妹币玩家角色实力,从而吸引其继续留在游戏里,活跃游戏气氛起到了很好作用。

    因此没过多久,在观察到“工资福利”的效果和成本以后,越来越多免费网游加入到了“发工资、发福利”的行列里面了。时间收费网游时代“送一套优秀新手装备”的新手福利很快被各种看起来很大方的“价值588元软妹币的终身财富卡”、“价值超过1600元的超级大礼包”说取代。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由送礼企业代扣代缴。如礼品是企业自制产品,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要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价格确定销售收入。企业申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时,要把这部分进行申报,否则就有触犯刑法201条偷税罪的危险。

    貌似国税局的领导们不怎么玩网游,不像美国国税局一样哪怕钱存到了瑞士银行里面也要揪出来捋一下应纳税额。

    不过据说神秘而强大的有关部门已经在考虑对网游货币转让交易行为按照“财产转让所得”收税了,财产转让所得的应纳税额收入总额减去财产原值与合理费用的余额的五分之一。

    但是网游货币有一个特点,那就是获取难度随着等级不断下降,产量大增导致其非常容易掉价。

    而且其他一些因素,比如官方发布新补丁导致“一代版本一代神”,或者新的游戏bug被发现,再或者其他竞争对手出现状况,以及教育部门严禁周末节假日寒暑假补课班,都可能导致游戏币需求发生较大波动,影响游戏币兑软妹币的价格。

    随着玩家等级的整体上升,绝大多数网络游戏里面游戏币都会逐渐出现供过于求、游戏币不断贬值的现象,这对国税局对游戏币交易所得征税带来了极大难度。

    如何界定玩家获取游戏币的合理成本,从而确定游戏币的财产原值作为扣税基础,成为困扰征税人员的一大难题。总不能国税局让自家稽税员在每款网游的每个服务器里面都建立一个人物,以该人物的“打钱能力”作为游戏币的合理原值吧?

    那样的话,全国同时运营几百款网络游戏,开服数近万,加上大量盗版私服,国税局要组织多么巨大的征税人员团队才能把这币钱收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