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子山说是山,其实不过几十米高的土岭,山势虽不高,但林木幽深,覆盖方圆十多里。这座山岭横亘在万宁海滩到万安军城的必经之道上,距离万安军城不过七八里,如果这山岭再高一些,险峻一些,就很符合这时代将领的设伏要求了。但就因为此岭处处可登,无险可守,虽然地势很好,当初马抚机依然没有选择在此设砦,以阻赵猎之军,而是选择了赤陇山。

    江风烈委婉道:“丁小娘子,该山山深林密,追击不易,派一小队骚扰尚可,固守阻敌怕不行。且敌军势大,骚扰人数少很容易被吃掉,人多又会分薄守城人马。是否设伏,还须细加斟酌。”

    丁小伊虽是女子,却是最早跟在赵猎身边的人,而且对赵猎还有救命之恩,江风烈多少得给点面子,即使反对,措词也尽量委婉。若是换作别的下属,早喝斥过去。

    面对诸将投来的目光,丁小伊毫不胆怯,掠了一下鬓边发丝道:“我们不固守,我们可以仿效黎兵,借山林地利,袭扰敌军。我们可以让本地黎人当向导,如果元兵追击,我们就把敌军一小股一小股引入丛林,利用我们的武器优势,一点点把敌兵吃掉。”

    诸将听闻,有的面面相觑,有的看着丁小伊,有的则把目光投向洪四娘。

    赵猎心头一动——丛林战!对啊。

    距此五百里外,隔海相望,有一个地理环境与琼州非常相似的国度。在后世,曾经以简陋的武器、落后的国力,却用丛林战生生把一个超级大国拖进泥沼,苦不堪言,最后不得不承认失败,影响了整个世界格局。

    其实不提后世那么远,就算在这个时代,不久之后,同样地点,同样有一场很近似的丛林战。对阵双方是元朝与占城,一方是奄有广袤国土、武力世界第一的庞然大物;一方不过是被灭国的南宋的附属国、地狭贫瘠、烟瘴之地的弹丸小邦。不论从哪方面看,都是巨人打矮子,大象踩老鼠。

    然而战争结果却令人大跌眼镜,巨人被矮子绊倒,大象被老鼠钻鼻。占城非但没灭国,反而接连杀死了元军多名大将,其中就有灭亡南宋的急先锋、元朝名将唆都、李恒等。值得一提的是,这些主将级将领,都是被毒箭所伤,然后毒发身亡。

    可以设想,如果在平野之地,两军列阵而战,大纛之下,将帅之旁,护卫甲兵如云。别说箭伤主将,就是想伤个千户、万户都是千难万难。而丛林之中,处处陷阱,千军如线,鱼贯而行,一支不知何处飞来的毒矢,就能取一上将性命……

    由于丛林的独特环境,两支军队常常近在咫尺才会互相发觉,交战时因树木影响又不便于使用弓弩,所以最常用的战斗方式就是冷兵器互殴。而论近距离作战,天下还有什么武器比得上枪械?

    经过几次战斗,赵猎早注意到一点,他的手枪和猎枪在守城战、野战等正规战场上的表现并不比燧发亮眼多少。但在丛林这种地形,近距离遭遇战中,手枪,尤其是猎枪的优势独一无二——抬手就打,不需瞄准,一扫一片。哪怕在后世,各种高精尖武器满天飞的时代,猎枪(霰弹枪)依然是丛林战的不二选择。

    赵猎拍拍额头,自己近段时间夜读兵书,日向江风烈请教,满脑子都是各种排兵布阵与城池防守方略,慢慢融入这时代将帅的角色,却几乎忘记了自己原有的优势,倒不如丁小伊思考得简单直接。当下朝丁小伊颔首而笑:“丁小娘子这个提议不错。”

    丁小伊呡嘴一笑,心中喜乐:就知道赵大哥是明白人。

    赵猎转向洪四娘:“四娘子,你营中可有对夹子山地形熟悉且精于丛林设陷猎杀的好汉?”

    洪四娘离座施礼:“回都统的话,我营中洪老五、果牙及归附的十余黎兵,都熟悉此地形,黎家儿郞,个个好汉。”

    赵猎道:“很好,四娘子可令这些好汉明日到校场集合,我会为他们装备火枪,然后随同龙飞翼、丁小幺一起,到夹子山勘察地形。”

    洪四娘大喜,她的营头眼下装备还是以刀剑弓弩等冷兵器为主。虽然赵猎承诺会一视同仁,为她的营头全部换装火枪,但限于铁料不足,火枪产量有限,只能优先供应龙雀军新军,赤蛟营得排到后面去。洪峒寨黎兵们等得脖子长,平日也没少向洪四娘抱怨,当然没人敢向赵猎说道。且不说龙雀军枪械之威对他们造成的震撼,就是赵猎先后擒杀马成旺、马抚机父子,也是为他们洪峒黎人报了大仇的。如此恩威并施,琼州八蕃至少洪蕃是全完臣服赵猎了,焉敢有怨言?

    现在赵猎同意装备这部黎兵,而且是随精锐亲军行动,洪四娘怎不喜翻了心?

    江风烈等将领没想到赵猎不但同意丁小伊的设想,甚至还打算把最精锐的枪械部队投放设伏,既不解又担心。因为大宋正规军从没打过丛林战,也没这方面的意识。江风烈等都是讲究堂堂之阵,就算使用奇兵,也得视敌情而定。敌军势大,只派几十精锐,实在是太过冒险。正想规劝。

    赵猎却先开口:“以诸君之见,我枪械部队与熟悉地形的黎兵联合组成一队奇兵,就算袭击未能得手,全身而退的机率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