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在最前面的那个噶木图人,他已经快接近捆绑绳子的大树了。

    我看着哈林姆那仔细瞄准的模样,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评价这个小子。

    我很无奈,翻了个白眼。

    在战场上,如此认真的瞄准,其实是很危险的事情!

    士兵在战场上,要做的事情不是瞄准,而是要开枪!

    狭路相逢勇者胜,先发制敌者赢,这是战场上的道理!

    如果是打狙击战,像哈林姆这么慢慢的瞄准,他恐怕早就脑袋开花了!

    “嘿,哈林姆,蠢货,把枪端稳了,你在绣花吗?”

    “该死的,你瞄了这么久,是下面那些家伙长得黑,没有你喜欢的肤色吗?”

    “听着,笨蛋,枪口转过去,瞄准那个最接近大树的人!”

    “狙击阻敌,要从最接近撤退地点的人开始射击,不要追着他们的屁股,这是常识!”

    “还有以后给你定个规矩,瞄准和开枪,我要你在两秒之内完成,不管打中打不中,不管多远,听清楚了没有,新兵!”

    我嘴里大声吼着,哈林姆的表现让我有些生气了。

    听见我的吼声,哈林姆害怕的看着我,连忙慌张说道:“是,团长,我知道了,我……我会加快速度的!”

    震耳的枪声还在继续着。

    在我的教导下,哈林姆这个小子的表现,该怎么说呢……

    嗯……

    三百四十米的距离,敌人在移动,十发子弹,他打中了七个人,这应该算是一个勉强合格的成绩!

    其中那个逃跑的黑人,他已经狼狈不堪的登上了他们的独木船。

    这个黑人之所以能逃命,是因为哈林姆重新给莫辛纳甘填充子弹,他才有了活命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