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快速扣动扳机,争取每一颗子弹打中一个敌人。
砰砰砰砰砰砰!!
枪声连成了一条线,2.5秒,手枪速射,院子里的黑人叛军们根本反应不过来。
我的计划成功了!
2.5秒之内,我清空了斯太尔M1907手枪里的弹夹,打光了每一颗子弹!
但这把枪实在是太老了,扳机和膛线都是磨损很严重。
我从来没有注意到哈林姆用什么手枪,如今看来,以后要给他找一把好的,毕竟我的兵怎么能用烂枪呢?
“嘿,哈林姆,动手!”
我嘴里大声叫着,当最后一颗子弹打进一名黑人脑门的时候,我把打空的手枪,向着一个站着的家伙丢了过去。
十发子弹,十发全中。
我甚至可能仅仅用了两秒。
鲜血在空中飞溅,中枪的敌人根本来不及惨叫。
不大的小院中,此时还有四个敌人。
哦不,确切的说是五个。
因为有一个中枪的家伙还活着!
那第五个活下来的,是那个“红色贝雷帽”。
当枪声响起的一刹那,这混蛋本能的缩了一下脖子。
他这个不起眼的动作,救了他的命。
我的每一颗子弹,都是奔着这些黑家伙的脑壳打的,那混蛋缩脖子的瞬间,子弹正巧打在了他的脸上!
“红色贝雷帽”的脸上炸出了血洞,鲜血和皮肉翻开,连带着的,子弹还打掉了他的一只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