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克不让我们开枪,他怕引起另一个人,也就是沃鲁姆的警觉!

    按道理讲,他担心的没错。

    但是,我手里拿的是斯太尔,这把枪,名叫“斥候”,又名“鸟狙”。

    它的出现,是专门用来偷偷杀人的!

    “嘿,马犬,你这该死的蠢货,快滚回来!”

    “妈的,省点子弹和炸药,我们还要对抗蓝幽灵呢!”

    “混蛋,放过那些贱民吧,你是想把他们都杀光吗?”

    “哈哈,垃圾,如果把他们都杀光了,我可不吃你做的饭!”

    就在我们和老兵达克起争执的瞬间,我们三人蹲在黑暗的藤木里,彼此大眼瞪小眼。

    前方的100米外,一个破破烂烂的院子里,突然传来了狼王沃鲁姆的叫声。

    那个垃圾,他在夜晚的叫声听起来很刺耳。

    声音中透露着一些痛苦,看起来他伤的不轻!

    我瞬间不由一愣,再次举枪向着前方村庄里的那个黑人瞄准。

    前方被山民们挡在中间的那个黑人,他听见了狼王沃鲁姆的喊声,得意的一笑,粗鲁的推开了周围瑟瑟发抖的人们,大步向着那个传出喊声的小院走去。

    机会稍纵即逝!

    我没有机会开枪了!

    因为如果打出这一枪,那混蛋死在半路,院子里的沃鲁姆一定会发现我们!

    “妈的,真该死!”我恼火的大骂,转头看向身旁的达克,“达克,瞧瞧你干的好事,我们错失了一次机会,我本来可以干掉那个人的!”

    我郁闷的说着,突然微微一愣。

    只见此时老兵达克,他在听见了狼王沃鲁姆的喊话后,这混蛋竟然脸色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