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甚至连想凑合过都凑合不下去了。

    让常青青下定决心一定要离婚的,是另一件事。

    两人结婚的时候,常青青三十六岁,雷勇四十岁。

    结婚的第一年,常青青就如愿怀上了一个孩子。

    不过孩子在五个月大的时候因为一次意外而流产了。

    那之后医生给常青青和雷勇的建议就是,最好不要再要孩子了。

    常青青已经算高龄产妇,怀孕很容易发生危险,这次是孩子没了,下次可能产妇的生命也会被危及。

    后来雷勇就主动提出要领养一个孩子。

    常青青确实也没有再怀孕的勇气,于是稍微考虑了一下之后就同意了雷勇的提议。

    那之后两人就开始寻找合适的领养人选,准备领养手续。

    不过在选择被领养的孩子的时候,两个人就曾经大吵过一架。

    常青青和雷勇在领养孩子的问题上,显然有着不同的考虑。

    常青青的偏好是出于对孩子性格和教育阶段的考虑,而雷勇可能有着不同的考量。

    因为常青青想要领养的是年纪小一些的孩子,大概四岁到六岁。

    最大也是六七岁,刚要开始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年纪。

    她认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更容易融入一个新的家庭。

    孩子还小,适应力强,可以给他们一个全新的开始。

    这样可以慢慢地培养感情,直到孩子成年。

    而且最好是活泼外向,性格开朗一些的,跟养父母也会比较亲近。

    她不希望领养一个心思太敏感的孩子。

    一个心思敏感的孩子可能更需要养父母的关爱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