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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我十五岁的照片,当时陆婷心血来潮要去看大海,我便偷了家里的钱,打算带她私奔。

    我在动车站等了一夜,回来后被吊打,发烧了三天三夜,好不容易身体好点,委屈去找陆婷,问她什么情况。

    陆婷不但没有愧疚,反而大发雷霆,质问是否在乎她。

    我急忙表示在乎。

    陆婷却让我拿出行动来,否则就是说谎。

    她让我在步行街,随便找个乞丐,然后欺负对方来证明。

    那阵子陆婷迷上电视剧,屏幕上的情侣动辄考验对方,爱得死去活来。

    为了证明我在乎对方,便在步行街寻找对象。

    可惜找了很久没有目标。

    陆婷拿着摄像机在后面跟着,催促我快点,不得已,我找了一个卖花的小女孩儿。

    我上去便抢对方的花,飞奔离开。

    小女孩儿站在原地,眼泪不断掉落,没有追上来。

    陆婷在原地哈哈大笑,记录下这一幕。

    看到小女孩儿的眼泪,我心里难受,这是我这辈子做过最残忍的事情。

    光荣榜上的照片便是我欺负小女孩儿的一幕。

    我让陆婷烧掉,她却说是爱情的见证。

    没想到留到现在用来恶心我。

    光荣榜上的学生品学兼优。

    我能做出抢花的事情,陆婷要污蔑我人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