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外,艳阳高照。

    外面,有人跟陆时年说话:“陆连长,晚上到我家来吃鱼,我做红烧鱼,你跟陈立友训练完了,过来就能吃了。”

    说话的人,是陈立友的媳妇吴春花,跟李轻媚一样,随军住在这个军属大院里面。

    陈立友,则是陆时年的战友。

    李轻媚洗了个澡,出来之后,在衣柜里面翻了翻,翻出一件酒红色的旗袍,然后穿上。

    对着镜子照了一通,李轻媚还是挺满意的。

    原主啥都不好,也招人讨厌,但是,这张脸,这个身材,却是妖艳得惊人。

    一张脸,又白又香又嫩。

    一双眼睛,又黑又大又勾魂。

    随便抛一个眼神,都能让人心跳加速,血脉膨胀。

    整个五官,只有一个词儿能贴切形容:精致!

    最让李轻媚满意的,是那腰,那腿。

    旗袍上身,盈盈一握的腰身,没有丝毫的赘肉。

    这腰够细。

    还有那腿,又白又直,开衩到大腿处的旗袍,将身上所有的优点与美好,都展露了出来。

    原主骄纵恶毒,但非常会打扮自己。

    知道自己身材好,容貌好,所以准备了满柜子的旗袍。

    正好,李轻媚自己也喜欢旗袍。

    上辈子没有这样的好身段,她想穿旗袍,都穿不出这样的韵味。

    如今,居然能随便穿了。

    出了房门,正巧碰上住在隔壁的吴春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