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峥记事时,是在他六岁。

    他生活在詹南与华兰交界处的小村落。战火,是他对家乡仅存的印象。

    人们因战乱而迁徙。他的父母就Si在了奔途中。

    跟着人群不知目的地走了很久很久,辗转了一个又一个的地方。

    脚下没有了鞋,划伤愈合往回重复,反而结痂时是最舒服的。

    遇到河流趴在岸边饮水,饿到昏厥抱着树g蛮啃。

    衣不蔽T不rEn形,好在竟也活了下来。

    初见曲小兰时,她还在襁褓之中。

    她躺在生了蛆的母亲怀里哭哑了喉咙,是孟峥将她抱走。

    从怀抱着,到背在身后,再到牵着她的小手。

    两人终于走到了最繁华的地界。

    这里是皇都,天子脚下。

    难民们无得进入,却也阻不了孟峥的脚步。他带着曲小兰钻狗洞进了皇都。

    从此靠着乞讨,倒是b啃树皮过得滋润。

    孟峥b常人家的孩子长得高大,早早的就去做了苦力活。

    风吹日晒,一身蛮r0U,他愈发生得魁梧黝黑。

    直至他寻到了武馆陪练的活,他与曲小兰才搬离了和乞丐们挤在一起的破庙。

    在武馆能吃得上r0U,有避雨遮风的马棚,口袋里还会有铜板一二。

    只是b起力气活,这里更为辛苦。

    名为陪练,实为挨揍的沙包。他时常T不完肤,浑身青紫。

    能遮掩的便遮掩了,遮掩不住的让曲小兰见了心疼不已,为他上药时都泪水直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