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时,洛阳城东的河畔,紧挨着河堤上的柳树,多是一些密密麻麻带刺的串串花。它像是迎春花那般,夺目的鲜黄、艳丽,团成一团,像是黄色的火,极为的好看。也只有这个春去夏来的光景,它像是疯了一般长上这么一团又一团。

    时人多爱去摘花,将它那些藤条上的刺耳,一个个地折断,再折一些不开花的嫩条儿,剥了皮直接塞到嘴里咀嚼,甜滋滋凉丝丝,是个别致又雅趣的食物。

    二十几年前,王世充还占着洛阳,城外被肆虐到无以为继的农户,都会来这里折一些枝条,折一些嫩柳叶,倘使有香椿或者灰灰菜,再加一些南国来的羊草叶子,便能做成充饥的菜饼子。

    这既是文人淑女的情趣,同样也是平常人家的心酸。

    皇帝也许是为了情趣,也许是为了体会心酸,总之,四月时节,他带着后妃到这里欣赏风景,时不时地也去折了一支嫩条儿,然后剥皮,然后塞到嘴里。

    “还真是甜的。”

    微微一笑,李世民抖了抖脚上的靴子,“这内府新制的皮靴,不错。”

    “陛下谬赞……”

    康德小心翼翼地在一旁谦虚着。

    “听说,元祥去了扬州?”

    “羽林军传来消息,江王确有前去扬州。”

    “嗯。”

    李世民点点头,背着手,随意地在河堤上向前走去,“元祥还是个少年性子。”

    江王李元祥,如今也只不过是十七岁。但是,他的身份是有点特殊的,也因为他的身份有点特殊,所以李世民决定把这个兄弟,放到江南去。

    谁叫他的外祖父……是杨素呢。

    “陛下,江王在扬州,除了初到时,拜访过郑国公,其余……多是在和李凉州之子在一起。”

    “李奉诫不是在京城吗?怎么去扬州了?”

    “这个……江淮官报传来,说是筹办了一个报纸,多在寒门、商贾之间流传。”

    “李奉诫是有大才的。”

    李世民微微抬头,“若非要给东宫储才,李奉诫……朕早就用了。不拘是国子监、礼部、鸿胪寺,民部有司、秘书监……都可以啊。”

    听到李董这么说话,康德的心脏都“嘎登”了一下,就像是猛地被人攥住了,然后用力地狠狠地一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