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99赛季,以圣安东尼奥马刺队第一次勇夺总冠军而落下了序幕。

    当然了在这一年里除了马刺夺得总冠军外,其实NBA还有一件大事引人关注。

    那是发生在常规赛开始之前,也就是前世出现的“阴阳合同”事件。

    前世如此,今生也是如此。

    众所周知,“阴阳合同”基本上常出现在娱乐圈,而在体育圈也同样出现过类似的事件,身为主角的明尼苏达森林狼队也因为这份“阴阳合同”的暗箱操作付出了不小的代价。

    对于一支NBA球队来说,在联盟里进行“暗箱操作”,这就意味着要冒着损失一大笔金钱和未来选秀权的巨大风险。如果真是决定要冒这样的险的话,那么首先要确定的一件事,当然是这个球员值得球队这么做。

    这个球员,不,准确的来说应该是这个球星,至少得是一个超级巨星,一个足以改变球队现状,甚至可以帮助球队成为总冠军竞争者的巨星才行。

    而森林狼选择了乔·史密斯,可乔·史密斯是这样的巨星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可森林狼愣是在1998-99赛季前为了他冒了这样的险。

    没办法,受蝴蝶效应的影响,森林狼在95年选秀大会上没能得到加内特,那么森林狼的内线怎么办呢,前几个赛季完全是靠汤姆·古格里奥塔这样的角色球员来扛旗。

    这些年在自由市场寻觅了很久,一直都没有球星愿意来这地方,所以森林狼的管理层只能把心思打在那些新秀合同到期的球员身上了撒!所以森林狼“兵行险着”谋划了这次“阴阳合同”事件。

    为什么选择乔·史密斯呢?!

    1995年选秀大会上,乔·史密斯以状元秀的身份被金州勇士选中。不巧的是,因为1994年状元格伦·罗宾逊一进联盟就向雄鹿漫天要价,并最终得到10年6815万美元的合同。迫使联盟在1995年开始使用严格的新秀工资标准。同样是状元身份的乔·史密斯,只能得到一份3年853万美元的新秀合同。

    和一年前的格伦·罗宾逊相比,少了这么多钱,显然让乔·史密斯心怀不满,因此,当勇士为他开出总价8000万美金的续约报价时,乔·史密斯选择了一口回绝,他相信自己可以在自由球员市场上得到更高的报价。

    1998-99赛季,NBA劳资纠纷出现停摆,在停摆结束后,乔·史密斯以自由球员的身份和森林狼签下了1份1年175万美金的合同,这一薪金大大低于当时的市场价。其实,那会儿就有不少人好奇为什么乔·史密斯愿意接受森林狼的这份超低报价,毕竟,他可是拒绝过8000万美金续约合同的人。

    以底薪的价格与森林狼队签约,这件事情还是引起了各方的注意。很多人都怀疑,森林狼队私下与乔·史密斯达成了某种协议,双方肯定是签下了“阴阳合同”的。

    不幸的是,没想到这一事件因为乔·史密斯的经纪团队内部纠纷而东窗事发。

    在乔·史密斯和森林狼队签约的时候,他的经纪人米勒与费雷舍还在为同一个目标而努力。米勒想将经纪公司里最重要的两位客户加内特与乔·史密斯都据为己有,费雷舍对此大为不满,于是将这些事情披露于众。

    在当时,米勒将乔·史密斯的“阴阳合同”全部留档,后来联盟也就得到了这些白纸黑字写明的证据。即便是森林狼想要申诉,在这种铁证如山的情况之下,他们也完全没有了辩驳的借口。

    根据秘密协议,乔·史密斯连续三次签下这样的1年低价合同后,森林狼就能获得史密斯的“伯德条款”,那意味着他们可以超工资帽续签他。届时,森林狼许诺为乔·史密斯提供一份总金额最高可达8600万美金的大合同。这样一份私下的协议,显然是违规操作的,因此,当联盟最终发现这一秘密时,森林狼的大麻烦来了!

    这个操作对双方都有益:森林狼方面,如果他们获得乔·史密斯的伯德条款,就能够进行帽上操作续签他,还能避免奢侈税,这对森林狼以后的阵容组建和实力提升都有好处;乔·史密斯方面,他可以先拿到三年底薪,然后得到一份最大金额8600万美元的顶薪合同,满足自己对大合同的追求。

    “阴阳合同”东窗事发,联盟的罚单也在不久之后便被送到了森林狼队老板格伦·泰勒的桌子上。很多人都表示,这是NBA历史上最为严厉的罚单之一,并且一度影响了森林狼队和乔·史密斯未来10年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