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洛斯曾经看中过帝国内域繁华地带的一幢房子。为了得到它,加洛斯让手下的人编造文件,买通帝国不动产管理总署的官员,逼迫着房屋原来的拥有者离开。想要达成目的的办法实在太多了:土地使用达到期限;房屋被官方机构评估为危楼;该位置地基沉降,或者产生了一系列复杂不可控的地质变化等等总言而之,加洛斯顺理成章得到了那幢房子。当然,这种事情也并非纯粹的强占,在半威逼半恐吓情况下搬出房屋的那户平民,得到了一大笔来自加洛斯家族的补偿。这笔钱足够他们在其它地段另外购买新的居所,面积还会远远超出原来的旧宅。

    就两者之间的实际价值而言,差不多是对等的。可如果换个角度,比如加洛斯开始就直接提出想要购买房屋,肯定不可能以这个价钱买下来。奇货可居的道理人人都懂,屋主就算要买,价格肯定也会在原来基础上暴增数倍。甚至有可能你答应对方条件,满足他提出的一切要求,屋主态度仍然显得犹豫,甚至磨磨蹭蹭不愿意完成交易,而是想要从你手上弄到更多的钱。

    道理很简单;我手上有你想要的东西。所以,价钱多少必须由我说了算。这其实是商业行为当中最基础的规则。就像首饰商人把原本每克100元的黄金打造为饰品,却要标上300元每克的价格出售。当然,工艺本身就意味着价值提升,但就其本身而言,其实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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