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林家西厢房。

    林正军继续拿着课本和习题集复习备考。

    唐晓芙则拧开笔帽,蹙着眉头构思小说《牧马人》。

    是的,林正军觉得《牧马人》这个名字比原著小说《灵与肉》更加通俗易懂,更有画面感,因此果断用了电影名字。

    “怎么样?你觉得写起来会有困难吗?”林正军道。

    “应该没什么困难。”

    唐晓芙道:“在港城的爷爷家,我见过华侨,也参加过舞会,跳过交谊舞、见过人跳迪斯科,我也喝过芬达可口可乐。故事中的地点燕京饭店,我也去过,也坐过伏尔加小轿车。”

    插一嘴,前世张贤亮先生写这篇小说的时候,刚刚结束在贺兰县西湖农场和银川郊区的南梁农场长达22年的劳动教养,长居大西北。

    他应该是没机会接触到华侨、舞会、进口饮料的。

    因此小说里描写饭店和舞会等资本主义的生活方式时,难免有点生硬刻板,语焉不详。

    大导演谢进拍电影的时候,进行二次创作才补充了很多细节。

    但唐晓芙可真是正经红色资本家后代,是有切身体会的!

    从这个角度来说,让唐晓芙执笔,其实比林正军亲自写还有优势呢。

    “厉害!”林正军竖起大拇指。

    其实林正军都是前世的90年才去过燕京饭店几次。

    可谁知道这中间有没有经过改造啊。

    如果写得驴头不对马嘴,那就尴尬了。

    “我家没出事之前,家境还是不错的,我爸经常拿到港岛那边的汇款,燕京的莫斯科餐厅、新桥饭店,我经常去吃的!”

    唐晓芙蹙着秀眉,轻声道:“可是,牧民的生活,我倒是不太熟悉,我没去过大草原啊!”

    “你总见过我们的牲口棚吧?”

    “当然了,我还当过一年的饲养员呢!”唐晓芙骄傲地扬起小脑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