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珍珍忍不住抬起头看了他一眼,红着脸道:“我知道自己的针线活做的不好,能给你和孩子做寝衣和鞋袜,已经算是我的极限了,这护膝我应该让绣娘们做才是,这不……针线活太差,王爷都认不出来。”

    齐宥听了叶珍珍的话后,又仔细看了看,总算觉得叶珍珍手里缝了大半的东西像个护膝了。

    “这是给本王的吗?”齐宥连忙问道。

    他从前没有穿过这种东西,所以并不是太了解,加之他家珍珍做的的确很一般,所以齐宥方才才没有认出来。

    “当然是给王爷的。”叶珍珍笑着点了点头:“从前,王爷只有初一十五才进宫参加大朝会,其余时候都是去衙门里处理政务,不用起那么早,而且坐马车的时候居多,如今王爷每日都要进宫帮皇上批阅奏折,为了节省时辰,来回都骑马,外头天那么冷,还是戴个护膝比较好,别看王爷现在身子骨好,有些伤痛,是年轻时候就埋下的,我可不想王爷以后成了个糟老头子的时候,天天在我面前喊膝盖疼。”

    齐宥听了叶珍珍的话后,一开始十分感动,最后却有些哭笑不得。

    他还这么年轻呢,要当糟老头子,也得很多年以后了。

    “放心吧,等咱们的头发花白了,本王依旧抱得动你。”齐宥大笑的说道。

    叶珍珍闻言笑了笑,收了针后,打开柜子,把之前做好的那一个拿了出来,两两对比之后,发现还不错。

    起码一眼看过去,大小一样。

    “王爷试试。”叶珍珍一边说着,一边蹲下身去,要替他穿戴护膝。

    齐宥哪里舍得,赶紧将她抱起来坐在了身边,自己动手穿戴护膝。

    还真别说,这护膝的样子虽然不怎么好看,穿戴上却十分暖和。

    “本王很喜欢,明儿一早就用上。”齐宥笑道。

    叶珍珍听了之后也笑了:“库房里上好的皮毛颇多,我明日再选两块,给王爷再做一副护膝。”

    “让绣娘们做吧。”齐宥伸手握住了叶珍珍的手,有些心疼道:“缝制这些皮毛,要很大的力气,别伤了你的手。”“王爷放心吧,我向绣娘们学过了,用锥子十分省力,也不伤手。”叶珍珍说着,伸出手给齐宥看了看,除了手掌心和手指有些红之外,并没有伤口。

    齐宥却还是舍不得,正想劝劝她,却听到了儿子的哭声。

    “我去暖阁把惇儿抱过来。”齐宥连忙说道。

    儿子一哭,他和叶珍珍都很心疼。

    其实,叶珍珍还想用皮毛给自家儿子做一双小靴子,她之前看绣娘们做了,难度实在太大了,所以放弃了。

    但齐宥的护膝,她是一定还要再做一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