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庆是个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纨绔,成日里除了拈花惹草便是吃喝嫖赌。

    上辈子窦庆就没少闹出事,奈何江敛之的母亲是个耳根子软的,每回哭哭啼啼去找江敛之,一哭二闹三上吊地让江敛之替他收拾烂摊子。

    前世窦庆去江府时曾在花园中碰见过他对一名府中婢女上下其手。

    沈妤出面阻拦,却被他反咬一口说她勾引于他,那名婢女也不是个好东西,说不定本就是欲拒还迎,竟口口声声诬赖沈妤与窦庆在花园幽会被她撞上。

    所幸江敛之知道窦庆是什么个东西,没有相信他。

    但是她婆母却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罚她抄写了十遍《女诫》。

    真是冤家路窄,想到这里,沈妤心里冒起了一股火。

    若是现在和窦庆硬碰硬,恐怕会把事情闹大,届时若是江敛之出面,恐怕不好收场。

    窦庆是个爱财的,看来只剩舍财免灾了。

    “你的马和你伤,我赔你五百两银子。”沈妤开口。

    窦庆呆楞片刻,嗤笑道:“你以为小爷我缺银子?”

    “一千。”

    “两千。”

    “五千。”

    人群中响起嗡嗡的议论声,这可真是好大一笔银子,够寻常人家一辈子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了。

    但沈妤出自河州陆氏,全大周上下也没人敢说自己比陆氏有钱,这些银子对于她来说就是九牛一毛。

    拿了她的银子也要看窦庆有没有命花,回头多的都让他吐出来。

    沈妤:“一万!”

    窦庆也呆了,他虽出生望族,自幼锦衣玉食,但还真是没见过一万两银子。

    一万两啊,买十来个漂亮的小妾也是绰绰有余了,这漂亮的少年虽是弄不到手,但是把银子先拿了再玩儿阴的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