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茉并不喜欢待在齐家。
王红芬不讲卫生又嘴碎,齐振华爱抽旱烟还总色眯眯地盯着自己看,至于齐杰,那也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她看着就来气。
所以齐晔要是不在家,江茉就出去玩。
她嫌累,不爱走太远,在附近几户人家里交到了两个朋友,都是十七八岁还没出嫁的小姑娘,一个叫王春雨,一个叫宋秋。
短短没几天,她们就非常喜欢江茉,张口闭口就是“江茉你好厉害”“江茉你好漂亮”“江茉你好聪明”。
江茉就喜欢听人夸她,就喜欢和吹她彩虹屁的人玩,这一点她非常勇于承认。
这天,江茉和王春雨在宋秋家的院子里正说着话,忽然看到齐晔经过。
他进山抓到了那只野山鸡!
齐晔不经意扭头,一看见江茉,眼里就仿佛有了光,可又略显局促地提着那只山鸡的翅膀,停下来红着脸问江茉,“你回、回家吗?”
江茉点头走过去,和他并肩回家,身后王春雨和宋秋羡慕地看着,她们心里悄悄想,以后也要像江茉那样,找一个像齐晔哥这样长得俊、力气大,又疼媳妇儿的!
怎么以前就都没发现齐晔哥是这样的呢?
江茉望着那肥嘟嘟的山鸡,露出满意的笑容,“不错,能吃顿好肉了。”
齐晔又开始心酸,觉得江茉嫁给自己真是受委屈了,那天听说江桃顿顿吃肉呢。
而且,这山鸡,也不确定能不能吃……
他忐忑地低头道:“它吃了不干净的东西,得再养两天。”
江茉也发现这山鸡确实没精神,遗憾地点点头,拉住齐晔的袖角,“那我想吃烤红薯。”
齐晔因为她指尖的碰触而浑身一僵,喉咙发紧道:“好,我给你烤。”
“我不要在炉子里烤出来的。”江茉皱皱小鼻子,“今天下午我看到有人放野火呢,当时我就觉得,要是扔几个红薯进去烤,一定特别香。”
齐晔一愣,满口答应,“好。”
他把野山鸡放回后院的鸡窝里单独关着,从柴房里抱出几大撂秸秆,去田里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