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说过某些帝制在某些方面的效率极高,雅尼克下令不到一个星期,军方就完成了举行阅兵仪式的所有准备。
全世界各国纷纷前来参加这场阅兵典礼(除苏联和美国之外),而大部分国家为了表示自己的重视,国王或者首相等国家最高领导人亲自出马,甚至还带了各种奇珍异宝作为礼物,打算借着这一次的机会来德国拜拜码头,抱紧德国的大腿,以免将来稀里糊涂的被德国人收拾了。
雅尼克着实感受了一番“万国来朝”,心中有些唏嘘不已。“万国来朝”始于华夏隋朝(《隋书》书中说到:“每岁正月,万国来朝,留至十五日,于端门外建国门内,绵亘八里,列为戏场。”),字面意思就是,各个国家前来进行朝觐进贡,表示对这个“天朝上国”的认可与臣服。简单来说朝贡就是这些小国给“天朝上国”交保护费,由“天朝上国”罩着他们不受其他国家的欺负。
感觉自己是世界中心,做万国来朝的梦,成了华夏历代帝王的通病。这个毛病,在明朝发作得特别厉害。
据《明会典》、《外夷朝贡考》、《明史》、《明实录》等史料记载,在万历时期,大明朝的朝贡国为100个左右,整个大明朝所有朝贡国的数量大致在148个。
由于当时对西洋国家没有明确的概念,所以将与大明朝有过贸易关系的国家也都囊括进了朝贡国的范畴内,这当然是不准确的。不过,排除与华夏没有藩属关系的西方国家,向大明朝贡的国家和地区总数维持在100个左右。
即便是根据嘉靖年间编撰的《外夷朝贡考》比较保守的记载,也有90多个国家。
朱棣统治大明的永乐年间,华夏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朝贡盛况,“大明统一万方,天子文武圣神,以仁义礼乐君师亿兆,故凡华夏蛮貊,罔不尊亲。际天极地,举修职贡。自生民以来,未有如今日之盛者”。
邻国为向明朝朝贡争先恐后。到了明朝中期,这种现象有增无减,尤其是失而复得“朝贡许可证”的倭国更是表现突出。朝贡竞争越演越烈,“争贡”事件屡有发生。其中,最著名的是倭国商船挑起的“宁波争贡”。嘉靖二年,我国大内氏贡使与细川氏贡使为了争夺与明朝的朝贡贸易特权,在宁波港发生械斗;明朝沿海警备司令——备倭都指挥刘锦奉命追缴,竟然战死,局势乱作一团。
为什么那么多国家乐此不疲向大明朝贡呢?为了朝贡不惜自相残杀?嫌自己钱太多?那岂不跟月薪两三千的脑残粉担心一部片就能拿上亿片酬的明星吃不好穿不好一个德行?没有哪个国家高层会蠢到这地步吧?
可要是粉丝给明星一个十块钱的礼物,明星回赠几百几千块钱的话……那我挤破脑袋也要当他的粉丝,谁不让我当我就跟谁急!!
实在太特么划算了!
那么多国家争先恐后向大明朝贡也是这个理,因为大明的朝贡贸易带有很大的赏赐性质。
虽然按理说,向天朝进献方物,是属国的义务,以此表达臣服,不该要求回报,但身为“上国”的大明,历来非常“讲究”,对朝贡国一直采取“厚往薄来”。
当朝贡国前来进贡时,大明方面无论给价还是回赐往往超出“贡品”价值的几倍甚至几十倍(多到什么程度呢?以龙涎香为例,据相关史料记载,此物“货于苏门答剌之市……一斤该……华夏铜钱九千个”,就是说,一斤龙涎香能卖九贯钱。而外邦进贡龙涎香,明朝的收购价通常都是每斤四十八贯钱——高出市价五倍有余(见《明会典》)),以此来表明大明只是欣赏他们的恭顺,并不想占他们的便宜。这就好比红楼梦中贾母送给刘姥姥的东西,应该比刘姥姥带来的值钱。
由此可见,向天朝进贡,实在是一桩一本万利的买卖,谁不上贡谁就是大煞笔!!
也就不难理解倭国争相朝贡的原有,史料记载,每当载满明朝赏赐货物的朝贡船回国时,倭国人就衣冠整齐聚在兵库港的岸边翘首西望。倭国私人史记《大乘院日记目录》,对这一盛况进行了这样描述:“船归朝,宣德钱到来。”满载而归、获得巨利的喜悦溢于言表。
毫不夸张的说不是世界向大明朝贡,而是大明夏向世界朝贡。
虽然极度好面子,大明皇帝也不算真傻,时间一长,进贡国干柴烈火式的热情也烧得他们的屁股坐不住了,不得不采取相应措施。
早在朱元璋时代就曾下诏说,各国进贡不要太频繁:“入贡既频,劳费太甚,朕不欲也。令遵古典而行,不必频烦,其移文使诸国知之。”他按照远近亲疏,给朝贡国发下规定,有的国家十年一次,有的三年一次,有的两年一次。
然后限制朝贡使团的规模,规定每个国家进贡船只的数量,防止他们携带太多贡品。
全世界各国纷纷前来参加这场阅兵典礼(除苏联和美国之外),而大部分国家为了表示自己的重视,国王或者首相等国家最高领导人亲自出马,甚至还带了各种奇珍异宝作为礼物,打算借着这一次的机会来德国拜拜码头,抱紧德国的大腿,以免将来稀里糊涂的被德国人收拾了。
雅尼克着实感受了一番“万国来朝”,心中有些唏嘘不已。“万国来朝”始于华夏隋朝(《隋书》书中说到:“每岁正月,万国来朝,留至十五日,于端门外建国门内,绵亘八里,列为戏场。”),字面意思就是,各个国家前来进行朝觐进贡,表示对这个“天朝上国”的认可与臣服。简单来说朝贡就是这些小国给“天朝上国”交保护费,由“天朝上国”罩着他们不受其他国家的欺负。
感觉自己是世界中心,做万国来朝的梦,成了华夏历代帝王的通病。这个毛病,在明朝发作得特别厉害。
据《明会典》、《外夷朝贡考》、《明史》、《明实录》等史料记载,在万历时期,大明朝的朝贡国为100个左右,整个大明朝所有朝贡国的数量大致在148个。
由于当时对西洋国家没有明确的概念,所以将与大明朝有过贸易关系的国家也都囊括进了朝贡国的范畴内,这当然是不准确的。不过,排除与华夏没有藩属关系的西方国家,向大明朝贡的国家和地区总数维持在100个左右。
即便是根据嘉靖年间编撰的《外夷朝贡考》比较保守的记载,也有90多个国家。
朱棣统治大明的永乐年间,华夏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朝贡盛况,“大明统一万方,天子文武圣神,以仁义礼乐君师亿兆,故凡华夏蛮貊,罔不尊亲。际天极地,举修职贡。自生民以来,未有如今日之盛者”。
邻国为向明朝朝贡争先恐后。到了明朝中期,这种现象有增无减,尤其是失而复得“朝贡许可证”的倭国更是表现突出。朝贡竞争越演越烈,“争贡”事件屡有发生。其中,最著名的是倭国商船挑起的“宁波争贡”。嘉靖二年,我国大内氏贡使与细川氏贡使为了争夺与明朝的朝贡贸易特权,在宁波港发生械斗;明朝沿海警备司令——备倭都指挥刘锦奉命追缴,竟然战死,局势乱作一团。
为什么那么多国家乐此不疲向大明朝贡呢?为了朝贡不惜自相残杀?嫌自己钱太多?那岂不跟月薪两三千的脑残粉担心一部片就能拿上亿片酬的明星吃不好穿不好一个德行?没有哪个国家高层会蠢到这地步吧?
可要是粉丝给明星一个十块钱的礼物,明星回赠几百几千块钱的话……那我挤破脑袋也要当他的粉丝,谁不让我当我就跟谁急!!
实在太特么划算了!
那么多国家争先恐后向大明朝贡也是这个理,因为大明的朝贡贸易带有很大的赏赐性质。
虽然按理说,向天朝进献方物,是属国的义务,以此表达臣服,不该要求回报,但身为“上国”的大明,历来非常“讲究”,对朝贡国一直采取“厚往薄来”。
当朝贡国前来进贡时,大明方面无论给价还是回赐往往超出“贡品”价值的几倍甚至几十倍(多到什么程度呢?以龙涎香为例,据相关史料记载,此物“货于苏门答剌之市……一斤该……华夏铜钱九千个”,就是说,一斤龙涎香能卖九贯钱。而外邦进贡龙涎香,明朝的收购价通常都是每斤四十八贯钱——高出市价五倍有余(见《明会典》)),以此来表明大明只是欣赏他们的恭顺,并不想占他们的便宜。这就好比红楼梦中贾母送给刘姥姥的东西,应该比刘姥姥带来的值钱。
由此可见,向天朝进贡,实在是一桩一本万利的买卖,谁不上贡谁就是大煞笔!!
也就不难理解倭国争相朝贡的原有,史料记载,每当载满明朝赏赐货物的朝贡船回国时,倭国人就衣冠整齐聚在兵库港的岸边翘首西望。倭国私人史记《大乘院日记目录》,对这一盛况进行了这样描述:“船归朝,宣德钱到来。”满载而归、获得巨利的喜悦溢于言表。
毫不夸张的说不是世界向大明朝贡,而是大明夏向世界朝贡。
虽然极度好面子,大明皇帝也不算真傻,时间一长,进贡国干柴烈火式的热情也烧得他们的屁股坐不住了,不得不采取相应措施。
早在朱元璋时代就曾下诏说,各国进贡不要太频繁:“入贡既频,劳费太甚,朕不欲也。令遵古典而行,不必频烦,其移文使诸国知之。”他按照远近亲疏,给朝贡国发下规定,有的国家十年一次,有的三年一次,有的两年一次。
然后限制朝贡使团的规模,规定每个国家进贡船只的数量,防止他们携带太多贡品。